莆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请问一下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是北岸管委会忠门镇人,我患有丙肝,在外地治疗如何在莆田报销?都需要什么手续什么证件才可以报销?报销额度有多少?
关于咨询医疗报销情况诉求件的情况反馈
区宣传部:
   根据区纠风办批转来的关于咨询患有丙肝疾病的医疗报销情况的诉求件(诉求编号:PT15012400046),我中心根据莆卫农[2013]35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作答如下:
    丙肝属于特殊病种,其门诊及住院费用皆可报销。除莆田及福州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实时结算”外,就诊的外地公立医院费用需在本区新农合中心报销。
    特殊门诊申请及报销程序
(一)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1、特殊门诊申请表原件2张;2、1寸彩色照片2张;3、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盖章)复印件1份;4、疾病证明书(盖章)复印件1份;5、患者身份证复印件1张;6、患者医疗证复印件1张;
   特殊门诊报销材料:(注:特殊病种申请审批后的材料方可报销)1、门诊收据原件(发票)(盖章);3、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4、患者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5、患者莆田农商行账户复印件。
   报销比例
与同级别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一致,市外报销比例为40%。
   二、住院补偿
    (一)报销提交以下材料:1、住院收据原件(发票)(盖章);2、出院小结原件(盖章);3、疾病证明书原件(盖章);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盖章);5、(长期、临时)住院医嘱单复印件(盖章);6、患者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7、患者莆田农商行账户复印件。
    (二)报销比例
   市外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40%。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北岸新农合:0594-5950011。
   特此反馈!
北岸开发区新农合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9日(北岸区工委宣传部 于 2015-1-30 08:29回复)
附件:08-29-39-201501关于丙肝咨询件的情况回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