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务虚与务实相结合,在学习讨论基础上,积极完善落实检察为民举措,收到良好效果。
完善便民制度。该院建立完善检察官点名预约接访、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巡回检察”等制度,对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本院办理的控告、申诉、信访等事项,实施“阳光预约”接访,主动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进一步打造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检民互动”信访服务平台。
强化“阳光检察”职能。该院认真实施“阳光检察”工程,公开服务内容,将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在电子显示屏公布,方便群众快速了解办理事项进度和联系人员。实行首办负责制,群众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接待干警即为首办责任人,需向群众解答有关的办理规定,并协助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将承办人、工作程序等内容一次性告知,切实在工作中便利群众。同时,在保证日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组织干警不定期深入基层乡镇,开展检察业务、宣传检察职能、解决群众困难,受到县委和群众一致肯定。
本报记者 兰锋 通讯员 史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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