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莆田市级电商专项资金开始申报,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n 海都记者 陈盛钟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商务局获悉,2017 年莆田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已经开始申报。该专项资金将为莆田电商企业提供单项最高100 万元的支持金额,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于10 月25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平台交易额破10 亿最高奖40万
据介绍,今年,莆田市将对电商平台建设、电商集聚发展、电商创新发展等电商发展重点予以支持,奖励项目涉及16 个类别。申报电商专项资金的单位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依法在莆田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其中,电商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将对企业总部设在莆田且2016 年度投资总额超过100 万元的电子商务平台,按照不高于年度新增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电商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奖励,将对纳入限上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络零售、分销、o2o、网络拍卖等方式扩大销售,2016年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 万元,年销售增幅达到100% 、200%、300%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电商平台交易额突破奖励,将对总部设在莆田市的垂直产业电商交易平台,2016 年全年交易额首次超过1 亿元、5 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5 万元、25 万元、40 万元的奖励。
跨境电商物流补助10%快递费
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补助,将对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仓储总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上的,根据其仓储面积、功能配置、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对企业海外仓场地购置租赁、仓储设施扩容升级等费用,按照不超过年新增投资额20% 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跨境电商物流补助,将对年支付ems、顺丰国际等国际快递物流费用超过100 万元并纳入限上统计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按其在莆田收寄上线产生国际快递物流费用发票金额的10% 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商贸服务业电商化转型奖励,对网上年销售额达3000 万元以上且在总销售额中占比30%以上的上述企业,给予最高50 万元的奖励。
电商服务企业奖励对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物流仓储、代运营、分销应用、广告设计、网络推广、拍摄等服务,年服务合同总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电商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30 万元的奖励。
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一次性奖50 万
网络促销物流补助鼓励电商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组织莆田自主品牌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对网络促销活动期间产生的快递物流费用,按每单1 元给予补助,单场活动快递物流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补助,则是对被授予“福建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牌匾的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给予每个乡镇服务站不超过10000 元、每个村级服务站不超过3000 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莆田市还将开展市级“ 年度电商示范企业(平台)”评选,经认定的电商示范企业(平台)每家给予一次性20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电商示范企业(平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平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此外,还有电商企业引进品牌奖励、跨境电商品牌培育补助、跨境电商产品国际认证补助等6项委托县(区)评定、审核项目,单个企业最高奖励境外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