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大沥周边加油站加油,加油站开出的发票都是手写的,据油站工作人员说,从今年五月份起佛山都统一手写发票,请问这种发票是否合法?广州加油站的已经是统一机打的了。我们单位也规定报销的发票手写无效,请解答我的疑惑,谢谢。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广东省国税系统将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新版普通发票的种类包括《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限额佰元版、限额千元版、限额万元版、限额十万元和专用版)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佰元版)。
另外,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加油站,如中石化加油站,使用的是冠名发票。
因此,目前佛山市内的加油站开具的发票种类包括《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及冠名发票,如消费者对在加油站取得发票的真伪情况有疑问的,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开票方辖区所在地的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作发票真伪鉴定:1、《鉴定发票申请表》(一式三份);2、申请鉴定普通发票原件;3、单位(含税务系统内各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如个人申请鉴定普通发票,则由申请人提供普通发票原件、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2011-05-29 19: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