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大洋路168号,澳门豆捞门店路口处,原丽水市执法局停车场正对面,由于本楼301住户把楼下柴火间当作木材加工点,每晚6点就开始加工床板,10点才结束,铁锤声,锯板声、气枪声,噪声极大。如果是偶尔作业,我绝不劳烦你们,但是长期在这样的噪声当中生活,给本人和家人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原先本人已向贵部门投诉多次,在你们的努力下,他接到停工通知书后,关停了个把月,但是最近听附近的居民说他有关系,上面有人,又开始肆无忌惮的进行木板加工了,希望执法部门顶住压力,继续努力,关停该加工点,有长效措施制止该加工点死灰复燃,还附近居民安静的生活休息环境。跪谢!!!
城管处州分局回复
2014-12-23 16:40
依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需进一步核实情况,以便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您反映的地点属我局岩泉执法中队管辖区域,请您及时联系我局岩泉中队,联系电话:2788632、2788629(工作日上班时间),或拨打我局投诉电话96310。
城管处州分局回复
2014-10-05 11:06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柴火间,见铁门紧锁,即到大洋路168号301室了解,得知当事人陈某白天在星火市场开店,晚上会在柴火间加工木料。执法队员找到陈某店里,陈不在,就向其妻子询问,证实是有加工木料情况,并承诺将按照执法监管意见去做,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他人,为邻居生活休息的安静环境作出努力。
本人家住大洋路168号,澳门豆捞门店路口处,原丽水市执法局停车场正对面,由于本楼301住户把楼下柴火间当作木材加工点,每晚6点就开始加工床板,10点才结束,铁锤声,锯板声、气枪声,噪声极大。如果是偶尔作业,我绝不劳烦你们,但是长期在这样的噪声当中生活,给本人和家人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原先本人已向贵部门投诉多次,在你们的努力下,他接到停工通知书后,关停了个把月,但是最近听附近的居民说他有关系,上面有人,又开始肆无忌惮的进行木板加工了,希望执法部门顶住压力,继续努力,关停该加工点,有长效措施制止该加工点死灰复燃,还附近居民安静的生活休息环境。跪谢!!!
楼主,您好!您发的帖文已转交给相关部门。
谢谢,不管能不能处理好,但是在这里让我看到了效率,希望能有效果,原先给环保局热线打了不知道多少电话了,最后才说自己能力有限,不在职责范围以内什么的,强烈鄙视环保,希望执法局能一步到位!
我天,这个问政直通车和执法局居然放假还有人在,大赞!不过楼主,我估摸着真要办理可能还是要长假以后了吧,这些受理的人也许是那种个把人值班的。
没事,国庆本来就是难得假期,只要能处理就好
这事,好像已经投诉至少有一年了吧。
看样子,要彻底解决,还要几年。
这个点是在和管理局打游击战,你来管我就停下,你走了我照样做。
:curse:这样的人真该好好管管.
这种在居民小区里开加工厂 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就应该取缔,降低噪音就是废话,能降早降了。执法局应该按照法规回复网民帖子,明确说明这样的厂子何时取缔或说这样的厂子不违法可以不取缔。说一大通没用的,老百姓不舒服,你们也掉水平。
我支持楼上说的,应该坚决取缔
让大家说:我这样得罪人的投诉换回来就是降低噪声处理,有法不依也叫执法吗?让我们相信法律还是相信他真有关系。这样的回复也叫回复。欢迎你们别处理,让大家评理。
感谢执法局假日处理投诉,不满意处理结果。
第一次听到,原来可以这样执法。
按照这个逻辑,联想下去会很荒唐、也很可怕。
虽然,执法局的执法和公安、法院有很大的区别,同时事多面广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但是,既然已经着手处理的案件是不能以任何理由让违法的状态持续。或者说,不能以减低危害性、侵害性为理由允许违法行为继续。
这是一个基本的法理。
所以,支持楼主。
执法局说噪音制造者愿意遵守执法监督意见执行,第一对一个无证长期扰民点可以按照降低噪音处理的执法意见根据的是什么法律依据?第二,按照怎样的措施可以把降低噪音变成不扰民,降低到什么标准,你说了算,还是加工点还是被侵害的居民,你能保证一铁锤下去或者电锯是什么分贝吗?第三,违规者口头承诺我这次的违规行为有点过头了,我下次违规行为造成危害会小一点,这样就真和谐了吗?为什么就不能一次到位呢。执法局也处理很多遍了吧。你们再多的执政为民也是下面的协勤白辛苦。因为没有根本解决问题。
这什么答复啊晕,降低噪音,要是有用的话还找你们干嘛·这种也是可以不取缔,大家都去开!
支持楼主在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前就一直在这里发帖,直到执法局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为止
说得太对了,真是没有力度啊?法制是空的,根本就是人制社会。违法了可以说成你看有效果,通过我们的执法违法危害真小了很多,理解执法局真的很辛苦,处理的问题也多,被骂也多?执法都会碰到困难,但是都不按照法律来执法,不公正执法,重复执法,不是在浪费社会资源吗?我们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呢。
tmd噪音污染,有啥,我家旁边一家废气污染的企业,几年投诉下来的结果是,在去沟通沟通。每个星期五污染,照旧。破不得已只能搬家。
如果以后又开始吵,我也会被迫搬家的,但房子租给别人都被嫌弃。违法不需要成本的社会。
:funk::funk::@:@
根据丽政办发(2011)140号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主要职责
(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贮存、运输、装卸、焚烧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固体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所以城管的行政处罚权是从环保部门划转的部分处罚权,只有对生活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贮存、运输、装卸、焚烧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固体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在小区里设置木材加工点要取缔,城管没有法定职责,你的要求确实城管也很难达到你的要求。
http://www.lishui.gov.cn/zwgk/fggw/zxfggw/t20111008_758338.html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职责
这个执法不合理,都只是降低噪音,那我也回家弄一个起来,降低噪音就好了
执法局估计跟这户人家关系不错
如果是违规的,手腕就要硬,没什么好讨价还价的
轻飘飘的一句话,唉,老百姓办事难啊
晕,这回复真是···
你就是个法盲,给你权利你都不会用,自己好好百度学习下再来发文件。连个行政处罚权都不知道还在当T。取缔跟要求停止生产有区别吗?
按照你们的处理意见和工作安排,该点又死灰复燃,噪音有所降低,但是仍然对本人及家人造成影响。这种影响是长期并实际存在的,有法不依的工作是破坏邻里关系的罪魁祸首,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像贵部门反映该问题。以帖子为依据转交纪委部门。
按照你们的处理意见和工作安排,该点又死灰复燃,噪音有所降低,但是仍然对本人及家人造成影响。这种影响是长期并实际存在的,有法不依的工作是破坏邻里关系的罪魁祸首,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像贵部门反映该问题。以帖子为依据转交纪委部门。
是不是回复过就算处理过了啊。
有时就算维护合法权益,那也是对人的毅力和耐力极限挑战,没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就不会有公平和公正。
额,怎么还需要楼主和你们联系啊。
谁影响别人,找谁去啊
经过执法局的再次上门沟通:lol:lol:lol:lol,现在环境已经好了很多,本人表示感谢。如果日后再有严重影响生活的情况发生,希望贵部门能一如既往的为我们排忧解难,让我们小老百姓相信我们的执法局是为百姓服务的百姓城管!
http://www.lishui.gov.cn/ztfw/ztzl/qlqd/scgj/bjbl/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本级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