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大气污染>

(重复件)来电人反映:云和县吉祥路108号楼下的一家广告喷绘店, 在制作过程中产生较明显的大气污染,(喷绘时间基本上是在晚上八点至十二点)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4月份的时候相关部门人员有去现场勘察过,但是问题仍然存在,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尽快解决。联系电话:139670421702017-09-27 21:56:51 再次来电反映该广告店噪音很大且有大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相关部门处理。
女士: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17年9月28日对您反映的广告喷绘店进行了现场勘察,勘查情况如下:您所反映的广告喷绘店为云和县喷画喷绘中心,位于浙江省云和县吉祥路108号,该喷绘中心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现场由于广告喷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局已于2017年6月8日对该喷绘中心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对该喷绘中心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如该喷绘中心拒不执行,我局将对该喷绘中心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环境监管工作,感谢您对云和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环境举报事项,可以拨打环保热线0578-5134767。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