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禁令做到文明扫墓祭祖


又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清明节正是晴好的天气,更易引发森林火灾,防火的警钟应时时敲响。最近,温岭市发布《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在3月25日~4月15日期间全面禁止明火上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在森林禁火期间,凡进入禁火区域范围活动的人员,要做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林区烧纸钱、点香烛、烧坟边草、放孔明灯等;禁止在林区烧草灰、烧秸秆、烧地坎草、炼山等生产性用火;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禁止在林区野炊、烧烤、玩火等。
  清明期间祭祖扫墓,提倡植树、献花等更为环保的方式,网上祭祀也不失为一种新的形式,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回忆往年,在2012年清明期间,温岭城南镇金某因在扫墓时燃烧纸钱,纸钱被风刮散从而引发火灾,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同年,大溪镇的赵某同样因焚烧纸钱引发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今年元宵节期间,该市有20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被行政拘留。
  清明期间,对上坟祭祖携带的烟花爆竹、纸钱、香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予以收缴,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