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希望你们能看到我的问题。 我一个亲戚是五保户,住院检查出来是肺癌后,护士就不停地催他缴费,医生也不停地催着让出院,言下之意这种病是治不好的,回家等死就行。我拿他的检查结果找专家看了一下,这种病但还可以通过手术治疗,请问政府给治疗吗?承担多少费用?只承担部分还是全部的医疗费用?可以在省外就医回永州报销吗? 人命关天,希望能尽快得到回复。
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获悉。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6]30号)、《永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和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救治工作的通知》(永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肺癌手术及放、化疗符合重大疾病救治病种,重大疾病救治病种患者经审批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开放性手术治疗按80%报销,其他治疗方法省级医院按70%报销,市内医院按80%报销,实行定额管理。可以在省外就医回永州报销,但根据政策“在省级及市内重大疾病定点医院以外治疗的重大疾病救治费用,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按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待遇政策执行”。其起伏线为1600元(全年最高支付2300元),报销比例为55%,五保户报销比例提高10%为65%。报销后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进入大病保险支付,即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病种)累计个人自负总额(全自费部分除外)超过大病补偿起付线(10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最低标准50%以上进行补偿,另“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特殊困难人口大病保险补偿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余下部分将由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政策实行大病救助。(如需要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6246982)
零陵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