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路过,不想多说。但是看到规划局的回复,忍不住要多说两句,向规划局的领导建言献策。既然网友提问的问题的核心,是对都市豪庭小区教育用地规划调整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建议规划局直面问题,就合法性的问题阐明法律依据。不然答非所问,会让网友产生怀疑,还要继续发帖追问。另外,这段供销路确实如网友所说,已经不堪重负。都市豪庭小区一期二期加起来2000多家住户,7000余人。光明小区也有1000余户3000多人。狭窄的路面,已经是超负荷运行了。如果规划成商住用地,容积率最低也要3.0以上吧,又要增加多少人流和车流量,本人认为是万万不可取的。而买地多挣钱,增加教育投入的理由,太过牵强。因此,建议可以考虑规划成绿地兼容停车场。解决目前机动车路面和人行道占道停车痼疾,疏通道路通行能力。这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宗旨。
市规划局[2017-10-09 10:03:42]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热心,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您关心两个问题,一是教育用地调整合法性问题,二是规划成商住用地会增加拥堵,现就您这两个问题作出解释,不当之处可以再讨论。一、教育用地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教育事业关乎千家万户。济宁市教育布点规划是由市教育局主导进行编制的,是按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用地情况统筹考虑的,布点规划确定后,规划局就将该成果导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确定的学校位置和用地范围进行管理。个别学校的位置可能由于周边情况发生了变化,或教育用地要求提高而用地面积不足了,或因学校安全等级高于住宅区而对周边设施敏感等原因,不得不进行调整。调整程序也是由教育部门提出,规划局进行调整。都市豪庭北原小学迁建就是这种情况,原规划办学规模10个班,要求最低须20亩,该块用地面积只有16亩,且该地块紧临加油站,学校作为重要保护单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鉴于以上原因,任城区教育体育局于2013年4月向市教育局申请,要求对包含该处小学在内的六所学校布局进行调整,将调整出的用地改为商住用地进行出让,所得资金用于相关学校建设。市教育局经现场考察多方论证,同意任城区教育体育局请示,并于2013年5月向市规划局来函《关于同意市城区贵和苑小学等7所学校规划变更的函》,要求规划调整,我局将其变更要求纳入规划管理。按照商住用地的性质提出规划条件,进行土地出让前的准备。所以该调整是合理合法按程序进行的。二、该宗用地规划为商住用地,容积率是经过科学测算的,经过对日照进行分析,对交通进行评估,对安全间距进行测算,统筹考虑才能得出容积率最后的数值,有一点可以确定,远远达不到您所说的3.0,交通拥堵是多方因素造成的,文明行驶,文明停车,精细管理可有效改善交通状况,同时也要对城市进行修补,打通断头路,加密路网,多管齐下,才能标本兼治。感谢您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