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领导,我是今年10月3日去浙江舟山自驾游,晚上慕名至沈家门渔港吃晚饭时,看到路边还有一个空车位,当时也不清楚是否可以停车,但是因为都有车停在路边,所以也未多考虑就停好车后,去吃海鲜了,吃完饭回来发现被贴了违停罚单。作为一个外地游客,第一次来到贵城市,遇到如此尴尬,一次愉快的行程被打了折扣。觉得在诸如沈家门这样游客比较多的地方这样简单的执法管理值得商榷。如果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指示或标志,或者专人管理引导,不是更合理更人性吗?如果再提升一点的话,像节假日是不是也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特殊路段临时停车不处罚的管理方法,以缓解停车难,方便市民和游客,为人民服务也能更加具体化,而不仅仅停留在口号上!
姚海彬:您好!您反映被交警贴罚单一事的信访事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经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将机动车停放于滨港路鲁家峙海底隧道出口路段,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交警依法对其进行拍摄符合相关规定。2016年11月23日13时48分交警大队已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当事人对此表示认可。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2016年11月24日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