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无法,无能,无天理...

收到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南民一初字第725号 桂城法院
类型:劳动合同纠纷
维权之路时间:历时半年
在公司工作一年多,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最后话经营困难,打电话劝退我.
试用期+转正后一个月的社保没有为我缴纳.
但判决最后得到的结果是:只能得到双倍工资差额
想请问你地南海法院还有多少蛀虫混在里面,吸完我地纳税人的钱,而却什么都没有做,还有多少法律业务
'文盲'在侵害我们劳动者弱势群体权力?
难道你们当席的审判员以及书记就只是懂得一条"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条"?
我想请问下你们所谓的法院,所谓的维护公平地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第三项"是否规定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依然要支付经济补偿及代通金?
更讽刺的是,我在开庭那天多次强调这个问题.但取判决书当天我问当席书记员,他竟然说不知道我以这个理由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及代通金?
这就叫做开庭?真的都不知有多少劳动者死在这些无作为,无能法院底下!无作为,不负责的态度!
再请你们法院工作人员同我解释清楚,何为法律上的"工资"?住房补贴与工资一赶打入工资卡,扣完税后从剩下的工资里取出来交房租,这不是属于工资,什么才是工资?
开庭当天,审判员要求被告方提供本人工作时间里面的所有工资数据,被告方拒不提供,法院警告被告方不提供要负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请问最后的判决结果里到底哪个文字,可以看出来被告已经负担了不利的后果?有谁知道,又有谁可以告诉我?我是小孩,不懂事,还是被告或者是你们所谓的法院,所谓的审判员,书记员?
很沮丧取完判决书,当席书记还和我说:有什么不服,可以再次上诉!上诉?又半年?这难道不是你们的误决吗?说得可轻松.
请你们法院的工作人员搞清楚:我们是什么身份?我们是社会最低层的劳动者,在你们无作为的法院底下是永远的弱势群体,我们不需要吃饭吗,不需要工作吗?还是我们的时间很多,要全部花在你们这些所谓法院的手上?这是你们"法院法肓",这是你们的误判,还要我们劳动者去负担?
  法院难道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一个蛀虫满地的地方,不停侵犯可怜劳动者的坟墓?
  谁可以给我一个公道,一个天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查,您反映的案件由南海法院桂城法庭依法审理,审理程序合法并无不妥。如果您对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不服,可以依法在判决书告知的上诉期限内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谢谢。
2010-04-03 20: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