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11年的时候因为生孩子休产假后直接辞职,但是发现单位在产假期间并没为我购买社保,也就是说从11年4月到8月产假期间无社保记录。
直到当年11月入职新单位,新单位又推迟了两个月才买社保,也就是说从2012年2月才开始买社保,这样一来,我的社保就从2011年4月断到2012年1月都没有记录。这种情况我能自己补买吗?这种补买算不算工龄的?
您好,追溯补缴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为实际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进行补缴,不能自己进行补缴。如还有相关疑问,可向参保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谢谢。
2016-08-09 10: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