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蔡先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水污染>

路桥区金清镇金星村村口三岔路口处(具体地址可联系来电人),该处一家洗车店经营期间直接将污水排放至周边河道,经营时间:8:00-18:00,此情况已有2年,水污染,要求处理。
举报人于2017年8月17日向12345反映,要求处理关于金清镇金清镇金星村村口三岔路口处洗车店经营期间直接将污水排放至周边河道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2017年8月17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举报人反映部分属实,被举报单位位于路桥区金清镇金星村一区49号的位置。其占地面积约80平方,东、南两面为居民,西、北两面为道路。二、调处情况 2017年8月18日,我中队执法人员与金清镇工办、电力等部门工作人员到达被举报点进行检查。现场有员工正在洗车,场内主要设备有清洗机一台,水枪2支,升降机一台,清洗后的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流至河道。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当场对其进行断电处理。工作人员于2017年8月18日用电话(82872178)拨打举报人电话,将 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今后我们将加强对该地的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我中队联系电话:82872178,82885090。同时希望举报人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关注环保工作,共同努力,改善环境生态功能,提高环境质量。 台州市路桥环保分局2017年8月18日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 201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