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益忠>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七里乡<玩忽职守>

2017-09-07来电市民反映:自己是缙云七里乡天寿村腰畈自然村村民,举报缙云县城建所所长潘子强和七里乡干部谢耀飞做事不作为,关于处理陈云德户违章建筑的事件。望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并处理。
陈益忠先生:您好!你于2017年9月10日向缙云县信访局举报缙云县城建所所长潘子强和七里乡干部谢耀飞做事不作为,关于处理陈云德(实为陈荣德)户违章建筑的事件。望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并处理的问题收悉,经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关于你户反映七里乡干部谢耀飞做事不作为的问题,经调查,天寿村陈荣德户违章建筑,七里乡原“三改一拆”办公室、原五云国土资源所、原五云城建所工作人员于2013年5月27日到实地测量、核实实际占地面积为199.95平方米,陈荣德户以陈文东(父)审批0.32亩,计面积213.44平方米,其中127.82平方米,于2013年进行未批先建,已建好房屋主体二层,未盖顶。因为陈荣德户与你是邻居,两家房子靠的很近,影响你房屋采光,所以引起纠纷。经乡、村多次协商调解,未达成协议。2013年4月15日,原五云城建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当即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陈荣德户停止建设,但陈荣德户不听劝告多次进行小范围升建,原五云城建所于5月25日会同乡原“三改一拆”办公室人员进行现场拆除,于8月14日对陈荣德户现有房屋的高度进行测量并拍照。陈荣德户于8月22日再次小范围升建,8月23日,乡原“三改一拆”办公室人员会同原五云城建所进行现场拆除。2017年4月6日,七里乡政府村镇办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陈荣德户未自行拆除,目前七里乡村镇办已将陈荣德户违章建筑问题上报县执法局,由县执法局立案处置。对于陈荣德的违章建筑七里乡多次进行了处置,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关于缙云县城建所所长潘子强的问题,不属于七里乡管辖范围,你可向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映。经办人:陶益涛 联系电话:0578-312452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2017年09月11日
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 20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