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女士>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交通安全管理>

11月7日下午2点15分左右我在安吉县递铺镇妇保院上一辆牌照为浙ET5619的出租车,到孝丰车站下的车,打表计价停车的时候是48元,但是由于司机没有熄火,价格就到了49元,且该司机对我态度恶劣,请相关单位帮助处理并给我一个答复。
经查:11月7日14点24分你乘坐浙ET5619出租车从递铺前往孝丰车站,司机闵胜安按表收费。到达目的地后由于车费问题,两人发生纠纷,车费从48元跳至49元。本案中司机按表收费无错,但服务态度差,管理部门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11月10日回复你告知 ,你表示满意。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