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误诊这么大的事情岂可儿戏

一、事件主要脉络 1.1 事件:婚检被误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1.2 起因:被告知HIV检测初筛阳性 于2014年5月19日16点27分接到龙泉市妇幼保健院电话,对方通过电话告知我HIV初筛结果为阳性,很大概率已经感染,需要我配合复查!由于本人大学学的专业就是生物技术,对于HIV并不陌生,所以脑袋里首先闪现的就是艾滋的三种传播途径:母婴传播(我能健康活到今天首先排除)、血液传播(从未进行大手术、输血等情况,排除)、性传播(对方告知本人老公一切指标正常,而本人生活中从未存在不检点行为,排除),故而对医生说出实情,无感染渠道与感染源,应该是属于误诊,结果对方告知这个情况是很复杂的,或许在一些生活无意中,存在感染危险,不管怎样,此时的初筛结果就是阳性,我需要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尽快到当地疾控中心复查并与龙泉方保持密切联系。 1.3 事件影响:家人崩溃,自己由于在怀孕期间,受到极大影响 一直以为很遥远的事情,就这么毫无预兆的发生了,没有任何心里准备。即使我认为有90%的概率是医院误诊,但是真的当医生打电话告诉你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想没有几个孕妇可以承受得住。本来早孕反应明显的自己,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将此事告知家人后,虽然家人也是认定误诊,但是那种对艾滋的恐惧还是让母亲瘫倒。后来发生的事情就是自己联系当地疾控中心,到医院复查,抽血之后,等待结果的那段过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可以体会,让我一个孕妇与家人承受这么大的痛苦与折磨,到底是谁的过错?在等待结果的三天里,家人与本人连着三天没有睡觉,三天没有工作,甚至三天没有好好吃饭,那种对死亡的恐惧紧紧围绕着我们。 1.4 事件结果:婚检误诊 漫长的等待终于过去,结果出来了,本人一切正常,我就是一个正常人,我没有任何艾滋病。顿时,死过一次的感觉,接下来,全家的情感马上转到了愤怒! 二、对龙泉妇幼保健院的指控 艾滋不是一般的伤风感冒,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病,相信任何一个人都知道,这不仅仅是对一个人身体的伤害,也是对一个人清白、人格以及尊严的伤害,更是对一家人精神的伤害。既然龙泉妇幼保健院在婚检的过程中,需要对群众进行艾滋的检查,那么国家给予你权利不是让你当儿戏的,这么天大的事情怎可当玩笑!工作中进不能谨慎与认真点吗? 婚检婚检,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图个安心吗?结果呢?没事找事?给群众找罪受? 龙泉妇幼保健院在你们的检查之后,发现我血有问题,有没有进行第二次检测?你可以找别的借口或者理由告诉我回去重新抽血复查,我也是会配合的,你有什么资格告诉我我可能被艾滋感染了???这属于正常的法定程序吗?别以为我不懂法,国家对艾滋的检测与告知是需要疾控中心确证之后才会由疾控中心通知本人的,如果你一切都按照正常的程序走的话,我和我的家人,以及我肚子里的宝宝需要遭受这么大的罪吗??为什么我到别的医院一查都是没有问题的,就你们查出来有问题,不是你们误诊是什么???你们的错误凭什么让我一个孕妇去承担这么重的后果??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由于这折磨死人的三天对肚子里宝宝的影响,你们又该如何赔偿我的损失! 三、对相关部门的诉求 本次误诊事件以其龙泉妇幼保健院的不合格处理程序,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经济上、身体上、精神上,最主要的是使我这个孕妇承受那么大痛苦与折磨之后还要进行后续的对宝宝的担优!希望有关领导与部门能够急民众之所急,站在群众的利益与角度上考虑问题,我相信艾滋误诊这么大的事情,在你们眼里也不是小事,要不是我坚强以及对自己人格的信任,要不是我家人以及我丈夫对我的信任,我还要遭受多大的罪你们也猜得到,或许就因为他们的误诊,祖国将失去我!请求为我主持公道!!!!!
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回复 2014-05-26 11:25 木木啦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立即与龙泉市卫生局取得了联系,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您在5月17日上午到龙泉市妇幼保健所参加婚前体检,5月19日检验结果报告为:HIV建议进一步复查。当天龙泉市妇保所婚检医师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因您人在外地),根据检验报告结果建议您进一步复查,并没有诊断您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规定要求,婚检中血液样品初筛呈阳性反应,对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需要进一步做复检试验和确证试验。龙泉市妇保所按照要求使用不同厂家的试剂进行了复检试验,结果为一阴一阳。根据要求,如复检试验两次均呈阳性反应或一阴一阳,需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进行确证试验。由于龙泉市妇保所实验室是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对筛查试验呈阳性反应的样品必须送到市一级的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直接送确证实验室进行复检。在送上级实验室复检时,需要核对身份,补充个人信息,采集第二份血样。在筛查工作中,并没有您所说的:对艾滋的检测与告知是需要疾控中心确证之后才会由疾控中心通知本人”的相关规定。因此,龙泉市妇保所通知您进行抽血复查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在网友的跟帖中,我们也真切地感受到,广大市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还比较缺乏,对艾滋病病毒检测程序更是不了解,导致存在不必要的恐慌,防艾工作依然是任重道远。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加大群众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避免由于沟通不畅而导致引起群众不必要的恐慌。 对以上答复,如仍有疑问,请电话联系:龙泉市卫生局钟主任7124626,或龙泉市疾控中心李主任,7766066,或直接就近向宁波市疾控中心咨询。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注。
一、事件主要脉络 1.1 事件:婚检被误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1.2 起因:被告知HIV检测初筛阳性 于2014年5月19日16点27分接到龙泉市妇幼保健院电话,对方通过电话告知我HIV初筛结果为阳性,很大概率已经感染,需要我配合复查!由于本人大学学的专业就是生物技术,对于HIV并不陌生,所以脑袋里首先闪现的就是艾滋的三种传播途径:母婴传播(我能健康活到今天首先排除)、血液传播(从未进行大手术、输血等情况,排除)、性传播(对方告知本人老公一切指标正常,而本人生活中从未存在不检点行为,排除),故而对医生说出实情,无感染渠道与感染源,应该是属于误诊,结果对方告知这个情况是很复杂的,或许在一些生活无意中,存在感染危险,不管怎样,此时的初筛结果就是阳性,我需要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尽快到当地疾控中心复查并与龙泉方保持密切联系。 1.3 事件影响:家人崩溃,自己由于在怀孕期间,受到极大影响 一直以为很遥远的事情,就这么毫无预兆的发生了,没有任何心里准备。即使我认为有90%的概率是医院误诊,但是真的当医生打电话告诉你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想没有几个孕妇可以承受得住。本来早孕反应明显的自己,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将此事告知家人后,虽然家人也是认定误诊,但是那种对艾滋的恐惧还是让母亲瘫倒。后来发生的事情就是自己联系当地疾控中心,到医院复查,抽血之后,等待结果的那段过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可以体会,让我一个孕妇与家人承受这么大的痛苦与折磨,到底是谁的过错?在等待结果的三天里,家人与本人连着三天没有睡觉,三天没有工作,甚至三天没有好好吃饭,那种对死亡的恐惧紧紧围绕着我们。 1.4 事件结果:婚检误诊 漫长的等待终于过去,结果出来了,本人一切正常,我就是一个正常人,我没有任何艾滋病。顿时,死过一次的感觉,接下来,全家的情感马上转到了愤怒! 二、对龙泉妇幼保健院的指控 艾滋不是一般的伤风感冒,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病,相信任何一个人都知道,这不仅仅是对一个人身体的伤害,也是对一个人清白、人格以及尊严的伤害,更是对一家人精神的伤害。既然龙泉妇幼保健院在婚检的过程中,需要对群众进行艾滋的检查,那么国家给予你权利不是让你当儿戏的,这么天大的事情怎可当玩笑!工作中进不能谨慎与认真点吗? 婚检婚检,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图个安心吗?结果呢?没事找事?给群众找罪受? 龙泉妇幼保健院在你们的检查之后,发现我血有问题,有没有进行第二次检测?你可以找别的借口或者理由告诉我回去重新抽血复查,我也是会配合的,你有什么资格告诉我我可能被艾滋感染了???这属于正常的法定程序吗?别以为我不懂法,国家对艾滋的检测与告知是需要疾控中心确证之后才会由疾控中心通知本人的,如果你一切都按照正常的程序走的话,我和我的家人,以及我肚子里的宝宝需要遭受这么大的罪吗??为什么我到别的医院一查都是没有问题的,就你们查出来有问题,不是你们误诊是什么???你们的错误凭什么让我一个孕妇去承担这么重的后果??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由于这折磨死人的三天对肚子里宝宝的影响,你们又该如何赔偿我的损失! 三、对相关部门的诉求 本次误诊事件以其龙泉妇幼保健院的不合格处理程序,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经济上、身体上、精神上,最主要的是使我这个孕妇承受那么大痛苦与折磨之后还要进行后续的对宝宝的担优!希望有关领导与部门能够急民众之所急,站在群众的利益与角度上考虑问题,我相信艾滋误诊这么大的事情,在你们眼里也不是小事,要不是我坚强以及对自己人格的信任,要不是我家人以及我丈夫对我的信任,我还要遭受多大的罪你们也猜得到,或许就因为他们的误诊,祖国将失去我!请求为我主持公道!!!!!
这个也太接受不了。害死人。
艾滋病最直接就是想到生活上的不检点,还好你老公信任你,不然肯定闹离婚。
这么奇葩的事情都能发生,真的那几天吓都吓死了!自己心里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自己相信自己不存在感染渠道与感染源!
恩,在面对天都要塌下来的这么重大的灾难面前,感谢他对我的信任与支持!
楼主,您好!您发的帖文已转交给相关部门。
谢谢!
人对死亡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即使我对自己的行为敢保证,但是我也害怕是否在打点滴或者抽血的过程中感染,自己肯定去会胡思乱想的,那种折磨真的比死还可怕!
这个误诊真严重。
哎,这种误诊是要人命的啊!
楼主是坚强的,换个脆弱的小姑娘在得知这样的消息后,万一。。。。不可想象。绝对的要给个说法。
卧槽 这个失误搞大了 龙泉妇保院应该反省 应该赔偿
换楼主一个公道
你受累哦:lol
办事这么不严谨,真的是要害死人,相关部门必须赔偿,道歉。顶起来
:handshake
哎,怎么都没有想到,这种事情在这个年代还能发生!晕死!国家都培养了什么人啊!
哎,这个累还真不是一般的累!
这种事情任何人都接受不了,晕死了!
太可怕了,医院随随便便一个误诊对一个家庭却是致命的伤害,强烈要求医院赔偿道歉。
对于这种误诊,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会选择去原谅!
对于这个误诊,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会选择去原谅!
在龙泉妇保院的医生眼里没有"谨慎"二字,仅评这么一次检查怎能确定得病?怎么就可以叫病人感恩祖国,不要危害他人?有没有责任心?
唉,还告诉我国家对于感染的孕妇还有相应的医疗政策的,吓都吓半死了
我只想说,自以为是的有关部门们,请不要懈怠每一个公民,办事请时刻带上严谨。
:handshake
楼主是我老同学!3天的担心受怕这种事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的!婚检的同志们这真的是岂可儿戏?我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楼主一个说法!一个公道!
现在怎么样了
这么不严谨,会毁了人家一辈子幸福的
龙泉妇保该关门了
龙泉各个部门的办事都不咋滴,效率低下,错误百出,让人受累不是一次两次,深刻体会,楼主,支持你维权到底
亲爱的丽水市卫生局的各位领导们: 我能够说我在看到你们回复的第一段我就笑了吗??? 本姑娘我是2014年5月14日下午四点到龙泉妇幼保健所做的婚前检查,并不是你们调查中所说的2014年的5月17日上午,日期弄错了,上午下午也弄错了,一个连群众什么时候来做的检查都已经弄错了的医院,如何为人民服务?????如何让我相信对我的艾滋诊断是严谨的、合法的、对我负责的??????这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是什么????? 现在本姑娘更加惶恐了,我不知道他们把2014年5月17日上午前来检查的谁的血样当成了我的血样,因为他们的错误,可能让一个存在感染危险的人不知情,在无意中继续伤害她所爱的人,甚至一些无辜的人!!!!!!!! 我请问丽水市卫生局的领导们,你们对此事怎么看??不要给我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假阳性的概率是多少你们其实心里也有数,要不是他们在工作中存在不认真与不严谨的行为,我需要遭受这么大的罪过吗????找你们是请你们主持公道的,请不要让丽水人民失望!!!! 附1:龙泉妇幼保健所告知我他们对我的血样进行了四次检测,在我告知对方上次他们告诉我是送到杭州吉安一个公司进行检测的时候,才又改口因为样品多,将我的送至杭州。对于这个回复,我只能表示“呵呵”。 附2:对于他们所说的四次检测我好怀疑哦,话说那点血样不够吧!对此,本姑娘还是表示“呵呵” 对于本次他们一直回复责任的态度,我表示非常愤怒,把我血样弄错了,然后告诉我对我的诊断是严谨的???我的亲爱的大丽水,这件事情也太奇葩了吧!
亲爱的领导,你们说你们对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怎么调查的,怎么核实的??这个应该是双方的吧?你们有给我打过电话,问过情况吗????就单方面的调查核实???对不起,我突然想到一个词“官官相护”,不好意思哈,是你们的这个做法让我有了这个想法,请给人民群众一个说法!
哎,真牛,不管调查真相如何,事实摆在眼前,人家一位准妈妈受了那么大的惊吓,连一句安慰歉意 的话都没有。失望透顶。
从双方的说法上看,不属于误诊呢!只是通知初筛的阳性人员进行复查呢!估计问题还是出在沟通上呢,第一个电话讲清楚了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了呢!
现在的问题是我明明是2014年5月14日下午四点做的婚检,对方却说我是2014年5月17日上午做的婚检,我不知道她们把谁的血样当成了我的,这不是误诊是什么??????
这个可以要求赔偿吗?
市卫生局回复是及时的,但如果像楼主这样说的又时间弄的话,还不如不回复,调查清楚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