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务院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包括将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到10年,推出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优惠措施等,力争到3季度末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明显降低。采取7项减税措施,预计全年可再为企业减税600多亿元人民币。
②结构性减税是2018年财政重要工作。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目标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此外,还将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收费,加大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财政部部长刘昆在近期演讲中也多次强调,2018年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
③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对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和农产品结构性减税,此次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3月28日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5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并一次性退还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预计全年减税2400亿元。此次采取7项减税措施,预计全年可再为企业减税600多亿元人民币。
④转型下半场,积极财政政策更加“聚力增效”,结构性减税助力经济转型,加速“新经济”培育。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经济增长目标明显淡化、更加注重居民就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今年1季度对“新经济”企业减税力度明显大于去年。年初以来,我国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更多类型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1季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税90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4%,财税支持力度继续加大。
⑤结合最新政治局会议精神来看,结构性减税有助于“持续扩大内需”。本周一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把加快调整结构与持续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是2015年来首次提及“扩大内需”概念。不同于通过基建、地产等传统模式刺激内需,此次将调整结构与持续扩大内需相结合,可能主要表现在一些“补短板”领域,其中结构性减税(企业部门)、个人所得税改革(居民部门)、扶持小微企业(政府部门)等均可能是重要发力点。
⑥2018年,长江宏观坚定看多“转型”、看多“新经济”。政策助力“加速转型”、防风险背景下的信用收缩,是2018年的逻辑主线。重申长江宏观年度报告《吐故纳新》观点,2018年坚定看多“转型”、看多“新经济”;同时,需要警惕信用收缩导致的宏观经济阶段性下行压力。投资方面,我们再次提示向“转型”逻辑倾斜,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持续支持引导下,先进制造、消费升级等或将成为重要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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