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属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情况

请问:
1、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上级机关(设立文件)?现在存续状态?
2、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与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的关系?
你好!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发[2009]13号)文件精神,2009年10月,我市进行了大部制改革,情况如下: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以及市公用事业局除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和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
组建市水务局,将市水务局的职责,以及市公用事业局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水务局,不再保留市水利局。
组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以及市公用事业局除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
2011年8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合并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市公用事业局除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使,不再保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市公用事业局。
根据职责分工,原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债权、债务、未完成工程结算的项目及未尽的事项由市代建中心负责接收和继续管理,并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2015-08-03 16: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