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因监督协警违规穿警察制服被夺取手机,取回手机时与协警发生肢体接触,交警就报警称我打人了打出血来了,对莫须有的控告很气愤于是我也报了警,为督促着装规范在网上发表:警察制服随便穿,是谁给了他们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权利?一帖,考虑到协警的不容易帖子并没有揭露监督被抢夺手机一事。发帖后可能让有些机关的脸上不光彩了,不久后自称当事人的协警网名永和塔发表:对话蓝月伊人:协警也是人,我的伤你怎么说?一帖。该帖捏造事实诽谤违法人员是我朋友、诽谤我动手打伤了他,为了让网友相信他还上传了所谓拳击伤的病历本。2014年5月10日我看到该帖子后马上去派出所报警要求处理及公开事发监控,当时派出所民警表示会通知当事人删除的事发监控调查期间是绝对不允许公开的。
就在派出所告诉我调查期内监控绝对不能公开后不久的2014年5月13日,网名叫紫川然的网友,在我质疑交警的帖子里上传了几张疑似我打人的、由公安机关掌控的监控视频中截取的照片。顿时网上一片哗然对我的各种诋毁、各种咒骂、连我小孩也没有幸免。对此我无能为力,无助的又跑派出所去要求公开完整视频还我清白。派出所答复这个照片上网你找我们也没有用,你要去找纪委督察反映,但纪委督察也只是摆设。后来阅读《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发现窃取公安机关掌控的证据泄露上网并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属于公安派出所管辖。因为案件调查时间是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7月5日,但是公安机关掌控的保密证据却在5月13日就已经被窃取泄露上网做帮凶了。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公安机关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泄密上网(交警嫌疑更大),二、是其他人员趁机从公安机关内部窃取泄露上网。又因为调查这个被窃泄露案是自揭家丑,多次报警均没有任何结果。最后在绍兴市公安局局领导重视下,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定越城分局受案,最后调查结果会如何广大网友可自由猜想。
我苦苦艰熬2个月2014年7月5日越城公安分局查明我没有打人,随后协警也在网上公开向我道歉。
怎么打不完的官司啊,佩服一下!
咋就没有一个彻底结案的结果出来呢
1.我们现在缺少的就是楼主这样的人
2.拍协警执法不存在阴私权
3.有人敢在网上威胁你说明特权思想很严重
唉,楼主是个较劲的人。但想必楼主也是个懂法又闲的人,到时候碰到问题还请楼主指教
我支持楼主,但你斗不过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