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市区纪委:
回风金海苑小区位于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广电中心对面,由四川省南江县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开发建设,开发商注册地址:南江县南江镇文星路,邮编:636600,营业执照注册号5137221801053,企业资质证书号:513722D031,法定代理人:周辉亮。联系电话:8233760,委托代理人:廖志军。该小区自2007年12月完工后未经任何质检单位检查验收便交付业主使用,现大部份已入住,直到现在未向业主办理任何房产手续,没有物业管理,垃圾成堆,污水横流,下水道及自来水管道等附属设施设计、质量严重不合格。该情况已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并将导致许多社会问题,我们通过向市里反应,已纳入遗留问题,经过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的努力,现在大产权已经办理,在办理分户时遇到新问题:原来已经向开发商,合伙人,建筑商以及巴州区路政大队缴了契税·交易税·维修基金·印花税·测绘工本费等五到七千元,现在要重新交税才能办理,每户要交7000到12000元,那么原来交的上百万的税款在哪儿去了,原来交的自来水初装费2600元,结果用的后溪沟水库的水,老百姓又交了2800元才改成了圣泉水务公司的自来水,老百姓花了几千上万的钱结果还不能办理两证,希望省委巡视组督促市区纪委严查金海苑在建筑及办证等方面损害百姓的行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也希望曾经关心关注金海苑人民生活的市区政府和新闻媒体继续报道和关注!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