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76岁,不慎摔倒,造成右髋关节股骨头粉碎性骨折。中医院某医生向家属介绍“微创”手术,采用钛材,安全可靠,材料费超过15000元,可以报销4000元;最大的好处是该手术时间大约一个半钟头,伤口创伤小,三个小伤口加起来不超过5厘米,出血量也小。对高龄、高危病人“微创”手术是最佳选择。
在医生的诱导下,签字同意做“闭合复位pfna内固定术”,告知书中明文规定,医生在对手术方案进行调整时须告知家属并取得家属签字同意后方能实施。在手术中医生发现不能实施“微创手术”,在有充分的时间告知家属,而未告知,医方擅自对患者进行了“切开撬拔复位pfna内固定”开放式手术,手术后患者昏迷了4天,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患者苏醒后已经不能讲话,右半边瘫痪。
医院非常强硬说医方手术正确,术前已经告知了手术的风险,没有过错,患者瘫痪不能说话,是以前得过脑梗死,自身原因造成的。请求专家学者给予医疗和法律上的帮助。
网友20170217093921:可怜 老人家不容易2017-02-17 09:39:21
时刻网友1487403744603:回复:怀化市中医院侵犯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健康权 怀化的医院就是这么横!前年我老爸在人民医员住院拍片检查都没有片子!只有医生电脑中有!2017-02-18 15: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