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编人员辞职问题

在编人员辞职去另一市级医(新单位暂时没有编制,但一年后通过考试可转编制内),原单位不给办理执业变更并扣留档案算不算违规?辞职人员该怎么做才能顺利在一个月内辞职?个人的力量无法和一个单位抗衡,如果单位一直胁迫不给办理辞职手续拖个半年,新的单位也不可能等的太久,到时候旧的辞了,新的职位也没有了。切盼回复。
你好,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定,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在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2013-09-28 14: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