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9月27日,林山乡政府未经其三户同意强征土地,挖掉其位于外大山的父母等9处坟墓,要求赔偿。
你于2016年10月9日向县信访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反映:9月27日,林山乡政府未经其三户同意强征土地,挖掉其位于外大山的父母等9处坟墓,要求赔偿。二、调查核实情况自接到你们反映的信访事项后,我乡十分重视,立即组成调查小组,对你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该项目总投资由杭州鲲田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化注册成立浙江昙华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工程在2016年3月启动了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拆迁安置区道路及连接乡村道路(便道取直)贯通,完成停车场挡土墙基础砼浇筑,堰坝基础开挖。一期建设范围内(含景区停车场、安置点)征地、房屋拆迁已全部完成;外大山区块涉及坟墓还有部分坟墓未移,家属以各种理由拒绝迁移,严重影响项目的建设步伐。在迁坟事宜中,乡政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330824)A[2014]05号批文及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浙发改基[2014]505号、开政发[2014]107号、开发改项建[2013]105号文件规定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根据开政发[2014]107号、开发改项建[2013]105号文件,开化县林山乡林源村白石尖项目建设的土地已被征收,并依法支付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对已被征收土地内的坟墓进行迁移。2016年8月8日,乡财政将坟墓征迁费提存到林源村集体账户。2016年9月12日工作人员已向迁坟农户送达告知书,限于2016年9月15日前到开化县林山乡林源村村委会领取坟墓迁移补偿款,并自行将坟墓迁移,对不领取坟墓迁移补偿款又不迁移坟墓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四十四条等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拆除(迁移)。经各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最终由村集体统一安排,自行组织迁坟,与你们所反映的情况不符。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白石尖景区项目是加快推进国家公园规划的重点项目,对林源村项目建设地块内坟墓迁移是白石尖景区项目建设的现实需要,整个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希望你顾全大局,支持政府工作。如对本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联系人:王彩生 联系电话:6251103
开化县林山乡人民政府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