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春缴存公积金,在高明申请组合贷款

你好,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在阳春缴存公积金,现想在高明申请商业和公积金的混合贷款。
1、我的公积金缴存账户是11年12月才开户的,但我是11年9月已经到单位报到,单位没有帮我们这一批人搞9月、10月的公积金,只能帮我们从11年的11月开始缴存;
2、到13年10月(10月的公积金也缴存了),我应该是连续缴存2年了,请问这样我能申请公积金贷款30万吗?
这个开户日期(11年12月)对我的缴存时间认定(2年)有影响吗?
谢谢!

汇缴情况以网友实际缴存情况为准。市外缴存职工的条件和办理手续与我市职工的条件和办理手续一样,但需提供申请人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由于我市是“限购”城市,如果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不能提供你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情况证明,则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你在当地购买或拥有住房的情况证明。
我市的公积金贷款办法中,已明确了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它由申请人的缴存情况(余额和将缴存的拟算)、收入和债务、房价款、个人信用、首付款以及贷款年期等因素构成,具体请登陆我中心网站“法规政策”栏目查阅该办法。在我市购房并符合佛山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并计算,我中心在审核时,也会根据申请人的资料核定可贷额度。
有关贷款规定可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法规政策——住房公积金——关于实行差别化贷款及修订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的通知;相关贷款手续,可登陆我中心网站——手续须知——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须知》查看。
2013-11-09 09: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