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交房

本人在2016年1月8日,在本网站反应华陆新天地未达到交房条件即交房行为。市住建局回应为:“ 网友您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按照行业管理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申请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华陆新天地2#、3#楼竣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竣工验收合格。截止目前建设单位尚未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商品房交房条件按合同约定履行。感谢您的来信,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其中我有几点疑问:1开发商根本就没有申请竣工验收本案,怎么能叫达到交房条件。2贵局回复商品房交房按合同约定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都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是否经过验收或者验收是否合格的标志就在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交房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华陆新天地2#、3#楼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 因此华陆新天地2#、3#楼具备交房条件。 二、关于竣工验收备案 按照行业管理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申请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是否通过验收的文件是五方责任主体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不是备案表。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1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