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建说“不”!阳台违建,绍兴300多住户办不出房产证!
有些业主还在私建阳台
近日,在绍兴本地一家论坛上,一个标题为“非常着急,颐和雅苑新买的房子被告知无法办证,竟因为……”的帖子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至今已有近2万的阅读量。
发帖的是绍兴市越城区颐和雅苑的6幢301室的业主,因办不出房产证,孩子下半年不能上幼儿园,一家人非常着急。
记者采访后获悉,在颐和雅苑,像这名业主一样办不了房产证的住户共有300多户。他们都摊上了一个共同的问题:违建!
阳台扩建,业主办不出房产证
颐和雅苑小区位于越城区云东路和阳明北路交叉口附近,7月12日,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不少住户向记者反映了房产证难办的事。
7号楼一姓王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也没有拿到房产证。王先生说,“之所以没能拿到房产证,主要就是因为浇筑了阳台挑空的一侧,把 原来的小阳台变成了左右相连的大阳台,成了违法建筑”。
原来,颐和雅苑小区的阳台采用的是错层浇筑,上下两个楼层的阳台是错开的,下面一层在左侧,上面一层在右侧,这样一来,每层阳台都有一侧是挑空的。一些业主表示,当初房产商就是将这阳台挑空的部分作为一个卖点来做宣传的,称只要把另一侧的阳台搭起来,“一般90多平方米的房子可以多出十来个平方”。于是,这些业主们装修时,就把另一侧阳台搭了起来。谁知,之后想去办房产证,被执法部门告知违建,办不了证。
记者放眼望去,整个7号楼,绝大部分业主都把原来的单阳台改成了双阳台。但有业主称,这些住户中,有的比较幸运,他们事先办好了房产证,之后再扩建阳台,陈女士正是如此,买好房子后,便及时办出了房产证。前不久,陈女士开始装修房子,并把阳台挑空的一侧浇筑上了水泥板,铺上了瓷砖,做成了一个阳台。“别的业主都这么做,先办证再进行浇筑”,陈女士说,“这本来就包含在房屋总面积里面的,只不过是施工队伍偷工减料,只能由我们自己浇筑。”而且,陈女士还表示,如果挑空一侧不浇筑好,存在安全隐患,让她很不放心。
拆除违建,可以取得房产证
那么,真的是因为阳台扩建,才导致办不出房产证吗?
7月12日下午,记者致电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颐和雅苑确实有很多业主对阳台进行浇筑扩建,因而被纳入执法黑名单,截至6月底约已有300户了,他们擅自扩建阳台是违建行为,因而未能取得房产证。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在当初的规划中,阳台另一侧挑空的部分并没有包含在房屋面积内,但据业主反映,开发商把阳台赠送面积作为卖点进行宣传,才使得现在这些扩建阳台的住户变得被动。但话再说回来,只要业主把私自浇筑的另一侧的阳台拆除,还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对于那些先办证再私建阳台的,同样属于违建,一经发现或是被举报,仍然行不通,还是需要拆除。
据了解,去年3月,绍兴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了《绍兴市“无违建”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目标到2018年绍兴率先建设成为“基本无违建市”。为进一步加强违建长效管理,推动“无违建”创建工作,还在全省率先对国有商住用地上涉及违法建筑的房屋采取“四不予”措施,即不予涉违房屋提供房产登记、抵押贷款、登记发证和公共服务。执法部门一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国有土地上涉及在建或建成违法建筑情况的,将通过当地“三改一拆” 办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办证、融资、抵押等手续。这个“四不予”政策是在柯桥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的,至上月,绍兴共出具“无违建”确认函8000多份,发出“四不予”抄告单400多份,其中就包含向建设(房管)部门发出的不予房产登记。
绍兴市“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涉违房屋“四不予”政策,不仅是为了防止新建违法建筑的产生,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效管控,引导市民在法治环境下形成控违拆违的自觉意识。
违建产生的损失,应由房产商和业主共同承担
记者采访途中,不少业主称自己是受房产商误导,才扩建的阳台,房产商因承担主要责任。有一业主还表示,在绍兴一家楼市网站公开刊登的介绍颐和雅苑的一篇文章中,就提到“可挑空大阳台”,“95㎡户型(多)拥有面积约17㎡”,“开间约7米的南向挑空大阳台,足足一个房间大”等字样,自己正是受此引诱,才买了房子、扩建了阳台。
事实果然如这些购房的这些业主所言吗?小区物业公司一姓周的工作人员表示,阳台浇筑的事,不只有颐和雅苑,别的小区也有这种做法,当初大家都没想那么多。
因为开发商电话一直联系不上,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之前在颐和雅苑工作过的姓朱的销售员,该销售员表示,楼盘是2014年11月开的盘,如今已告售罄。之前确实有说到阳台可以扩建,从而使得实际使用面积增加之类的话,但同时也提醒过购房者,这样做存在一定风险,之于阳台扩建后还能否办房产证的事, 自己应该没有保证过。
目前,已经有业主拆除私建的阳台,但是,想到自己花钱浇筑的阳台又要被拆掉,很多业主心有不甘,他们表示,由此产生的损失是不是该由房产商承担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震天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胡律师分析认为,应当由房产商和业主共同承担。对于房产商,若确实存在“阳台可拓展”“赠送阳台面积”等宣传,销售人员也确实在销售过程中和购房者说过允许业主私自浇筑阳台挑空一侧之类的话,那么肯定是逃脱不了责任的。而对于业主来说,当初的房子规划就是这样的阳台挑空设计,怎么可能允许业主自己进行这样的私建呢?因此,即使被开发商告知可以私自浇筑另一侧阳台,业主也应有高度注意的责任,需自身进行复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将承担自身行为所带来的损失。
只要是违章建筑 没办法只能拆除!
只要是屁民的违章建筑,没办法,只能拆。
废话,你能咋样,光键盘侠没用!
说到底还是房产商宣传的问题,这样已经违建了的,只能拆了,要么不办证,还能省税费呢。
只能说奸商太多,冤大头百姓吃亏
世茂天樾 就是这样忽悠人的!
对合法的房子不予发证,这不是叫“不”,这叫“卡”,为难购房户。
据我所知九城公园里绝大部分就违法浇筑
违建不能罚款么 为什么不能办证 对有证违建的 也没见得吊销 何来公平
按绍兴以往惯例,如果喷上灰色油漆,就不算违建,就可办理权证,不妨一试,嘿嘿
开发商以后一定下地狱啊
如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开发商虚假甚至骗诈宣传, 那作为商品消费者可以退货
以后还是不要用现浇了,采用轻钢结构的可拆卸部件来搭建,轻松拆除,过后再搭建回去
无良奸商
不很简单,拆了办证,证拿到了再用钢结构搭建
阳台这个问题一般业主肯定不知道
应该重罚开发商,事情闹的这么大到现在为止还有很多楼盘拿这个做卖点!
下图天樾的!
先办证后浇筑,不还是一样违建。。。
罚了什么,拆掉什么还都是小事。最大的麻烦是以后你住进去,如果不浇,那么这一块是空的,楼上的人轻松就可以下到下面一层,如此交叉可以下到整栋大楼。你家里怎么敢住
欺负弱小而已,老虎不怪怪山,好些小区扩展面积就是要靠业主自己浇筑的,甚至一开始物业还有专门的服务队,既然这样的是违建,应该之前就阻止!
好几千户好么,迪荡御景华庭就有很多
对违建说“不”!
如果涉及到楼下住户的阳台顶,不一定是违建
巳经出现这么多违章了,现在在建在售的不应该再出现这种现象了,但遗憾的是象世贸天樾楼盘,还是要现浇的,监管部门现在视而不见,交房后将出现大批违章,到时如再处罚买房人,于情于理于法不公,希望人民的政府能为民办事,防患于末燃,而不是坐等你违章,到时再来处罚。
那不是交钱买?
包阳台现象太多了。。
包阳台不是问题。。。纯粹把框架搭出去,然后诱使业主浇筑楼板才是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