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两名党员干部吸毒被处分


中国江西网廉政频道讯 近日,浔阳区纪委查处了两起党员干部吸食毒品典型案例。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浔阳区社保局党支部党员金某吸食毒品问题。2015年1月13日,金某在庐山区十里附近一小旅馆内吸食毒品被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民警查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其罚款500元。2017年2月23日,金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湓浦街道濂溪社区党员熊某吸食毒品问题。2014年12月19日,熊某因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被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因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于2015年5月被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处罚。2017年5月23日,熊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说好的榜样呢?
真是人民的好公仆啊 你看怡康苑 桃李苑这些经济适用房的 消费水平有多低?你们还有钱吸毒,你们哪里是吸毒,你们吸的就是人民的血汗,可耻可悲可笑
他的毒资来源呢,合法收入是无法支持的,敲诈?勒索?贪污?
呵呵,代表什么了你就代表……。
吸毒,容留吸毒只开除党籍?党员还真是好,有一层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