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9名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被问责...


1. 嵊州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主席陈国钧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6月20日至25日,陈国钧以考察为名,组织市供电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周某等人,先后游览了山西五台山、悬空寺等景点,旅游费用共计47628元在市总工会和市供电公司报销入账。该款已由责任人主动上缴嵊州市财政“581”专户。此外,陈国钧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陈国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嵊州市种子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施小明挥霍浪费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2月至2015年5月,施小明多次用公款购买软中华等高档香烟用于日常招待,多次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白酒、啤酒等。此外,施小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施小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的处分。
3. 嵊州市畜牧兽医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根校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2年至2013年,王根校将畜牧兽医局国有资产租赁收入59.5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支付办公费用。王根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辽湾水库管理处主任吕东正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吕东正多次用公款违规购买软中华等高档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合计金额18200元。此外,吕东正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吕东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嵊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主任俞建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俞建云通过单位工会账户以家属慰问费、春节过节费等名义,四次向全体职工违规发放福利共计132000元,个人实得4000元。此外,俞建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俞建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6. 黄泽江整治工程指挥部驾驶员陈超端午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6月21日,陈超擅自启用封存公车,且公车私用后未将公车停放在指定地点。此前,陈超已因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过责任追究。陈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书记、副主任郭晓亮兼职取酬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04年1月至2013年10月,郭晓亮担任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书记、副主任,受该社委派兼任天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期间,违反规定以奖金等名义在该公司领取薪酬共计655863元。此外,郭晓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郭晓亮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降为科员职务。
8.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三塘工作片片长沈军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1月5日至9日,沈军以新农村考察为名,带领三塘工作片干部及管辖的行政村主要干部共15人到云南省西双版纳等地旅游,费用合计81400元,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报销,个人实际报销5427元。此外,沈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沈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5427元上缴国库。
9.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花田村新立村支委(新立自然村负责人)喻昉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7月3日至7日,喻昉带领新立自然村党员及村民代表共18人至湖南凤凰古城、张家界等地旅游,费用合计94393元,全部报入村财务。此外,喻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喻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咋么只受处分就好了

要多查查镇,村二级了,综上所述,都是小儿科,

这些我看似路线走错了,那像我们浙江省嵊州市三界镇沈湖村干部骗国家那么多钱到现在还不都没事,照样活的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