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举报南明山街道叶村金山下自然村,叶村村委叶文连,把其名下的房子(位于村里出租车登记旁边的第一栋)后面属于村里的鱼塘填埋归自己所有,并把房前的围栏超前围到绿化带上。且2012年左右在叶村金山塔山下农保田违章建房并用于自住。村民表示此人有这么多的违章,如何在2017年当上村干部。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鱼塘为叶村村6组所有,在高速连接线建设时期填埋。除已征用范围外,土地所有权归叶村村6组所有。因其在叶文连房屋后,原由叶文连及其他村民堆放杂物所用。2015年在六边三化三美工作中修建围墙以策美观。经核查,叶文连承认该土地权属归6组集体,如有征用开发等,土地权属归6组集体所有。反映违章建房问题,我们已经跟执法局对接,将进一步了解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2017/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