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仙居蒋先生:仙居县埠头镇226省道皤滩乡至埠头镇这一路段,流动测速提示牌字体太小,且颜色为绿色,竖立的高度距离路面50厘米。绿色字体与周边绿色植被融为一体,易给驾驶员造成视觉上的忽略,建议将该处流动测速提示牌字体颜色更换,字体放大,并增加提示牌竖立的高度。
5月15日,仙居秩序中队回复:我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使用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而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因此使用移动测速仪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无需设置提示牌,请根据各路段规定的速度安全行驶,切勿超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