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吊销时间太久后,是否可以强制注销?

经营公司要有营业执照,但是我们知道营业执照是可以注销的,但是,很多时候会看到“吊销”,于是便有疑问,营业执照的吊销和注销是不是一样?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联系呢?营业执照注销即是指企业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得到了合法终止。吊销执照是工商局强行终止企业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但不得开展经营业务,只能以个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直到注销为止。
网友咨询:
我想注册一公司,但那公司名已有人用.不过现在已经是了,那我还可以再用这个名吗?吊销时间太久后是否可以强制注销的呢? 如果是,那请问需要多少时间后才能被强制注销?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解答:
企业注销和被吊销营业执照是有区别的。注销,是在发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事项发生时,企业到工商局进行的一种正常登记手续。而吊销营业执照则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的规定,工商局对其进行的一种惩罚措施;吊销营业执照后,仍要求企业履行注销手续。
《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时解散;第184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李国蓓律师解析: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