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去年2月,全省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专项资金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落实中央“三农”政策。
“拔掉萝卜带出泥”。近一年来,包括椒江农林局原局长章进祥、天台农业局原局长谢旅志等在内,我市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窝串案,斩断伸向涉农专项资金漏洞的一只只“黑手”……
自去年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专项资金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以来
我市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窝串案
——台州涉农专项资金职务犯罪系列窝串案侦破纪实
拿了一笔贿赂一笔
进账300万送掉50万
椒江富民养猪场和台州市海滨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是椒江的养猪龙头企业。
去年,椒江检察机关和纪委联合查处的涉农专项资金系列串案,始作俑者便是该企业的实际负责人柳某。经查明,从2008年开始,他通过椒江农林局向主管部门申请多项补助资金,为“感谢”在其申报、验收、拨款等方面的帮助和关照,先后分别向该局局长章进祥、副局长陈夏林、区畜牧兽医局局长陈武国等人行贿——近5年中,每得到一笔农业专项补助资金,柳某都不忘向上述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贿赂。
2011年6月,柳某从椒江农林局领取了“台州市海滨标准化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补助款50万元。随后,他给章进祥送了4万元,给陈夏林3万元,给陈武国送了3万元。
2012年2月,柳某从椒江农林局领取“生猪饲养自动喂料设备引进”项目补助款30万元,后送给章进祥3万元,陈夏林、陈武国各2万元。
2012年11月,柳某从椒江农林局领取“母猪智能化群养系统引进”项目预付款20万元。他先后给章进祥、陈夏林和陈武国分别送去4万元、3万元和2万元。没想到的是,到2014年,审计部门发现柳某该项目根本未实施,这20万元款项由柳某凑钱退还到椒江农林局。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柳某先后从椒江农林局领取“椒江富民养猪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补助款35万元和24万元,后分别给章进祥、陈夏林5万元和4万元。
2013年4月,柳某从椒江农林局领取“菜篮子”工程产品生产建设项目50万元。后分别给章进祥送去了5万元,给陈夏林送去5万元,给陈武国送去4万元。
……
从2009年至2013年,每逢春节等一些重要节日,柳某也为“感谢”先前在申报项目上的帮助和今后继续得以帮助,不忘给章进祥、陈夏林等送超市卡,共计近万元。
据粗略统计,在近5年中,柳某通过正常或不正常手段,获取涉农专项资金近300万元,将其中约50万元进行贿赂。
关于送钱的原因,柳某在侦查机关是这样供述的:符合每个项目的申报条件肯定不止他这一家,到底给谁,能否拿到补助款,最终离不开作为主管部门的农林局局长及分管局长等的“关照”。
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椒江区人民法院认定章进祥先后10余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2.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认定陈夏林先后8次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贿赂12.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认定陈武国先后4次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贿赂1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
日前,章进祥、陈夏林受贿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陈武国等案件还在二审审理之中。
涉农案涉及面广
腐败环节集中
涉农专项资金领域犯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自去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单在2014年1月至10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立案查处了该方面犯罪63件66人,除了处级干部1人外,包括章进祥、谢旅志等在内,涉案的科级领导干部26人,还有崔普华等中层干部11人。
最触目惊心的是,查处的涉农专项资金领域几乎涵盖了涉农资金的各个方面,涉及面非常广,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养殖业项目、扶贫领域等,纵向涉及农村“两委”、乡镇站到县级部门,横向涉及农业、林特、财政、科技、环保及农发办等六大部门。
据审计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2011年至2013年,在涉农专项资金中已发现19项重大项目虚报,涉案金额均在70万元以上,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其中临海一项虚报最高额达1300多万元。
“虚报的背后,必有违规违法甚至职务犯罪。”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为何频发?市检察院预防科一位负责人介绍,主要是涉案人员利用专项资金透明度、公示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普通群众对资金补助政策不甚了解等漏洞,凭借自身信息资源优势,隐瞒政策、暗箱操作。“概括地说,就是弄虚作假,瞒天过海。”
“小官大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涉农专项资金的增长,犯罪的数额也在节节攀升。譬如路桥农经总站原干部赵某,竟挪用公款140万元,此类犯罪行为破坏了国家惠民政策,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涉农专项资金领域犯罪,以及失职渎职等发生,给国家也造成重大损失。如椒江区农办原副主任童某,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批准不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椒江某培训班作为椒江区新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致使该培训班非法套取农民补助经费达340万元,童某涉嫌受贿7.5万元。
严把5个环节
堵住涉农专项资金漏洞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涉农专项资金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专项资金中的5个环节,也是最容易滋生职务犯罪的环节,相关部门应牢牢盯紧。
——申报环节,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么未进行现场核实或疏于核实就签字盖章;要么核实的内容,以及部门信息互通滞后,也有可能在行贿后,自行“内定”承包人,致使出现项目虚报、多头报、重复报等现象。诸如当下有些名为“农村合作社”,实为“关系户”靠项目“捞钱”,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审批环节,犯罪手段主要有“三招”:利用项目推荐、审核权,帮助企业申报产业化项目,获取“活动经费”;在争取惠农项目时,充当“代理人”,在疏通关系时收受贿赂;人为降低标准,对达不到立项要求的大开绿灯,从中接受贿赂。
——验收审核环节,这表现在接受贿赂后,使得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通过验收,不到现场验收和考核,致使项目建设单位报多建少、以旧充新,骗取或套取补助资金。
——资金拨付环节,即主管人员故意拖欠、截留工程款,项目施工单位向其支付“好处费”而如期获得拨款,也有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擅自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以及项目未予实施等应暂缓或停止拨款的情形下,依然拨付补助资金。柳某就是其中典型。
——农机补贴环节,在办理补贴手续过程中,未认真审核购买者身份,或存在违规程序,以及虚构农机购置擅自套取补贴,最终予以私吞。
严格把关,防患于未然。为此,检察部门提醒,各级涉农部门应重视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堵截“暗箱操作”,加强资金监管,扩大信息公开,强化部门协同监督,为涉农专项资金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墙”。
许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