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优质房源需要了解吗?”
“您的新房现在要装修了吗?”
“新房子家具电器有需要可以过来看看。”
……
像这样的推销电话,报姐多得时候一天要接七八个,话题永远离不开买房、装修,有时候竟然还会接到来自虚拟网号码的推销……
挂掉!拉黑!
可是还是不停有新的电话打来…
很气,但很无奈,
机智的人都想到了——
注意!你的个人信息可能已经被泄露!
近日,海宁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这也是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海宁法院判决的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被告人通过卖个人隐私信息“赚钱”,最终被判刑!
案件回顾:小伙通过QQ出售业主信息赚差价
被告阿明(化名),今年31岁,四川人,他在庭审中交代自己是通过QQ倒卖客户信息,从中赚取差价的。
阿明脑子活络,初中毕业后就在嘉兴地区打工了,去年过年期间,他在网上找了个QQ群,决定加入之后学学装修。进入QQ群后,他看到群里有人简介里写着“卖楼盘业主名单”,出于好奇,阿明私信了这些QQ号。
阿明一聊才发现,那些人掌握的楼盘业主名单包含着业主的姓名、电话、栋数、门牌号、户型大小等。他脑筋一转,觉得这中间有利可图,于是也把自己的QQ昵称改成了“出售业主名单”。阿明手上没有资源,他就先到上家那里联系购买,然后转手卖给下家,赚差价。
从去年3月开始,阿明索性把工作辞了,专职在家做卖楼盘业主名单的生意,他通过4个QQ号,加入到一些装修群和二手房中介群中。因为群里很多人需要购买楼盘业主名单用于生意上,便找上了阿明。
“一个楼盘的业主名单数量不固定,有几百个人的信息,也有一两千个人的。”阿明说,自己一般花一百元左右就能从上家那里买来名单,再以两三百元的价格卖给下家。阿明靠着一买一卖,把业主的个人信息直接用电子邮箱发给他人,前前后后赚了1万多元。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阿明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当时他并不觉得事情这么严重,不就是转发一些电话号码吗?后来,公诉机关指控,阿明以牟取非法利益,通过互联网以购买或互换的方式非法获取包含姓名、通讯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QQ邮箱向他人出售共计279000余条。
海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计279000余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那么我们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呢?
首先报姐先来科普一下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而未经本人同意就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危害严重的已经涉嫌违法。更有甚者,会恶意利用泄露的个人信息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5月,海宁市公安局海洲派出所接到了不少市民的举报,说经常被一些房产中介、投资公司和培训机构打电话骚扰。
围绕相关信息,警方展开了调查。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后,海洲派出所先后会同市公安局网警大队一起,对三家中介机构展开了突击检查。
6月9日,在钱江路上的一家地产中介公司检查中,民警在该公司的两台电脑和一个U盘里分别查获了多份数据名单,全部都是海宁各大房产的业主信息。民警当场对电脑和U盘进行了扣押。经过进一步审查和深挖,中介公司的老总和涉案的物业公司主任也牵涉此案。最终,有四名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截至6月中旬,海洲派出所先后成功破获三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涉及房产中介、投资销售和培训机构等行业。
从侦破的案件来看,警方发现,公民的信息是从这样几条渠道流出去的:
小区物业、买车买房买保险、办理会员卡、甚至学校里面的校讯通等这些都可能是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途径,而且这些信息都非常准确。
比如,如果老板把客户电话提供给业务员,物业把业主电话和信息提供给装修公司,管理校讯通的离职人员把信息提供给培训机构,这个过程中,就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公民信息泄露,后果非常严重。这些信息一旦给不法分子获取以后,他们拿来冒充老师诈骗家长,冒充公检法诈骗市民,极有可能造成群众受骗上当。
海宁法院提醒,市民们也需要注意,自己有没有在参加某些活动时填写了个人信息。
在信息时代里,
我们享受着网络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
也要更加注重个人信息隐私的安全。
有这么一句话不知道小伙伴们听过没有:网络上每个人都是“裸体”,甚至一个电话就能查到你的全部信息。
但是报姐想说的是,既然“裸体”了,那就更要穿上“衣服”,更好的保护自己!
这里有些小提醒,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
Via 海宁日报
最讨厌这种
该整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