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闸北婚姻律师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年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则该项请求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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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企业形象,作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企业,必须在经营活动中以自身的文化形象、发展方向、经营业绩、发明创造等赢得一席之地。企业是否守法经营、是否有法律援助、是否看重风险规避和问题预防,本身就是企业身份和形象的重要表现之一。在经营活动中或企业有权益纠纷时,离婚,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出现,在预防和减少损失的同时,本身也可帮助企业赢得更高的身份和声誉,让客户或经营伙伴在放心的同时,产生敬畏、敬佩的心理。事实上,一种普遍现象是,在了解、观察一家企业的时候,是否有常年法律顾问,是必须了解、非常重要的一个常规内容。现实社会中,一家企业如果没有自身的法律顾问,在别的企业甚至是常人眼中,其地位和形象都是不高的。因为别的企业很难相信,连法律顾问都没有的企业具有强大的实力和按法律框架经营。因此,缺少法律顾问的企业,往往难以提升自身形象,丢失很多的经营机会和效益。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时虽然婚姻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对于宣告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以及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多地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而且在实际的业务经营中会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包括合同纠纷、债务清偿、知识产权保护、员工劳动纠纷、行政干预等。
有人担心请法律顾问的费用太高,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请得起员工就请得起法律顾问。”对私营中小企业,只要求按公司聘请一名员工的平均工资待遇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即可。对一个公司而言,多一名员工与少一名员工可能影响不大,而一旦聘请了律师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作用就大不一样了。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和价值,远远大于一名普通员工,甚至有可能仅仅因为一个合同在法律上把关得好,其带来的利益或挽回的损失就可能超过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办?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保驾护航,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法律顾问能综合运用其掌握和积累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实务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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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对公司与客户发生纠纷性质的判定:通过对产生纠纷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解及分析,确定对方的行为属于恶意还是善意,离婚,向公司提交正确有效的应对方案。依据纠纷性质的不同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如果对方的行为属于善意,只是针对具体的交易活动中某些环节而产生异议的话,则在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律师的身份争取以非诉讼的方式合法、合理、高效的解决纠纷;如果对方的行为属于恶意欺骗的性质,我们将在短的时间内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且根据事态的发展做好诉讼的准备和证据的搜集,便于将来通过诉讼方式帮助公司争取大的利益。
法院一般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具体承办改制重组、招标投标、商务谈判、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工商登记及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从而杜绝了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财经规章制度的现象发生。
参与商业谈判,参与商业谈判的方式:直接参与:能参与谈判的全过程,对于不利于公司的条款或因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巨大损失;间接参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幕后支持,避免因直接参与洽谈而给对方带来心理上的防范,离婚,导致不利于该合作项目的因素产生。参与商业谈判的作用:促使商业谈判的成功,保证重大项目的合同条款合法有效,争取自身利益大化。同时,在该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律师作为全过程的参与者可以起到监督和保障执行的作用。
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长期、稳定、密切的法律服务能够激发法律顾问的责任心,视企业法务为自己业务的重要部分,愿意全力以赴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内部管理和合同审查等作用,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性文书,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的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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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