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立式洗眼器
- 品牌:汉昱
- 型号:HY620-J
- 材质:304不锈钢
- 洗眼喷头出水量:12
- 应用场所:有危险物质喷溅的工作场所
- 耐水压:0.2~0.4
- 规格:常规
产品名称:hy620-j立式紧急洗眼器
材质:304不锈钢或316l
外形:带不锈钢脚踏
样式:手动式
性能:防油,防酸、碱、盐溶液
出水量: 洗眼器喷头 12升/分钟
执行标准:ansi z358.1-2004
技术指标:
压力等级(mpa)
流量 (l/s)
使用条件
公称压力
密封压力
工作压力
洗眼器
0.40
0.45
0.20-0.40
0.2-0.3
常温生活用水
化工生产中存在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腐蚀性化学品、有害物理因素(高温、低温等)或生物因素等。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引起职业病。如今的安全工作要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必需的紧急洗眼和淋洗设备。《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我国的相关设计规范也作出了规定,《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4.1.4条及第4.6.5条、《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第1.10.5条、2.8.2及第5.7.10条、《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32—93)第5.5.1.9条及第7.2.4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设置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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