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明辞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为代理院长


2015年8月26日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惠明院长提出的要求辞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陈惠明同志辞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经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张宏伟副院长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正常调动。

辞职?求内幕!

正常的,陈院长已经担任宁波海事法院院长了,回“娘家”去了

高升吗?

2015.08任宁波海事法院院长。

听说有一个姓陈的副市长要下了,什么原因呵?

错,是调任到杭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