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力度越来越大,会计别给自己惹麻烦,这4项内容,要记牢
1、增值税发票虚开:会计首先要核对发票货物内容是否一致,实际购买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与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明细是否一致,核对开票单位与实际销售单位是否一致,核对汇款账户与销售单位是否一致,购货时要尽量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款。
有些会计可能认为取得的是防伪税控发票只要能够被认证通过,就是合法有效的,其实并不是这样,取得发票后,会计要认真比对发票开具方、开具内容及金额等内容,是否与实际业务一致。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都属于虚开发票。
2、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的,是否按税法规定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是否按税法规定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是否利用往来账户科目延迟实现或不实现所得应税收入。销售货物需要安装和检验的,是否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3、房产税:企业在房产改造、扩建等更新改造过程中,房产价值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按增加的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是否把房屋资产与其他资产混淆,未纳房产税。企业自建的房屋,是否自建成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是否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4、个人所得税:公司工会组织竞赛,有的员工活获得奖金,有的员工获得奖品,都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缴纳对象,应并入其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是否准确划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人所得税,有无将应并入征税的补贴、津贴,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