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保什么
泄密有哪些后果
手机使用有哪些泄密风险
企业员工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这里有保密知识十二问
让你快速成为专业人士
快往下看吧
1
保密保什么?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的一项事关最高利益的重要工作。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和平年代,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2
保密有哪些法律法规不可逾越?
保密法、宪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是红线,是高压线,国家公民应切实做到知法、守法、维法。
要树立“两个救不了”的意识
一是“发生贪污腐败问题谁也救不了”。
二是“发生泄露秘密问题谁也救不了”。
保密工作没有下不为例,实行“一票否决”。
3
国家秘密包括哪些秘密事项?
《保密法》第二条对国家秘密的定义作了明确的表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保密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秘密包括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事项。”
4
什么是涉密人员?什么是泄密事件?
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营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工作的人员。
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5
科学技术秘密范围有哪些?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七条规定,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科学技术,应当列入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
(1)削弱国家的防御和治安能力;
(2)影响我国技术在国际上的先进程度;
(3)失去我国技术的独有性;
(4)影响技术的国际竞争能力;
(5)损害国家声誉、权益和对外关系。
6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9、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7
手机存在哪些泄密隐患?
手机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尤其在涉及国家秘密的重点部门、要害部位,手机通讯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一大泄密隐患。
手机在通话状态下泄密
手机通信是一个开放的电子通信系统,只要有相应的接收设备,就能够截获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的通话信息。
手机在待机状态下泄密
在待机状态,手机也要与通信网络保持不间断的信号交换。在这些过程中产生的电磁频谱,人们很容易利用侦查监视技术发现、识别、监视和跟踪目标,并且能对目标进行定位,从中获得有价值的情报。即使使用者不使用手机,但如果保持待机状态,有心人即可通过简单电信暗码,遥控手机的话筒窃听有效范围内的任何谈话。
手机在关机状态下泄密
手机在关机状态的泄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使用特殊设备,可以遥控打开手机的话筒,窃听话筒有效范围内的任何谈话。另一种是在手机制造过程中在芯片中植入接收和发送功能装置。
8
普通手机使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不得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2、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3、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者载体;
4、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信息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5、不得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
6、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者开通其他功能时,不得填写禁止公开的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信息等;
7、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
8、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9、不得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
10、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使用手机;
11、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12、不得使用商用加密手机谈论以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9
企业员工应如何不泄密?
● 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 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正确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电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公司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 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公司的竞争对手。
●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员工身份对外发布、提供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 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利。
● 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们、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在网络文件资料传输要遵守“三个严禁”
1、严禁将涉密、标密资料通过外网(互联网)渠道发送,如通过外网邮箱、微信、qq、泡泡、飞信等;
2、 严禁将涉密资料、敏感信息发送到外网(互联网),如发送到外网邮箱、百度文库、互联网论坛等;
3、严禁使用各类互联网网盘、云盘存储处理任何工作资料,如将工作资料上传至百度云盘、互联网网盘等。
10
在涉外活动中有哪些保密要求?
一要遵守保密提醒制度。在涉外活动中,一些人往往因保密观念不强而发生泄密问题。因此,增强参加涉外活动的有关人员的爱国意识、保密意识尤为重要。在涉外活动中,有关人员应该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严格保守国家秘密。
二要掌握好“度”。涉外活动的内容广泛,特别是在国外举办展览、科技交流、学术活动时,对保密问题缺少必要的监督条件完全靠个人的自觉性,在这种情况下,科技人员的保密观念如何,能否做到守口如瓶,将起着关键作用。保密观念强,在涉外活动中就能掌握好“度”,做到既完成涉外活动任务,学到了外国的先进技术,也保住了国家秘密,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要遵守外事纪律。有关人员参加涉外活动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代表机关、单位或是国家的行为。因此,一言一行都要谨慎,不能损害国家的利益。更不能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11
出国人员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国外情况复杂,出国人员应提高警惕,注意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 在国外任何场合都不要谈论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也不要议论所在国和第三国问题。
● 在谈判时,不要把秘密文件、资料摆在桌上,商议问题应在有保密条件的地方进行,或采取小声加音响干扰的方法。
● 密电和文件必须在我国驻外使领馆保密室草拟。
● 在私人通信中不得谈及内部问题,更不准泄露国家秘密。
● 出国人员在国外遇到敌特机关的威胁讹诈时,要站稳立场,巧妙处置,并及时通知我驻外使领馆。
● 遇到警特公开寻衅制造事端时,要据理力争,拒绝回答无关问题,并坚决要求与我使领馆联系。
● 出国人员一定要遵守驻在国的法律、法令,尊重其风俗习惯。
● 不准收看、阅读、购买黄色音像制品书籍。
● 不准出入外国不正当的娱乐场所;不搞走私和外汇交易,不到黑市买东西。
12
违反《保密法》造成泄密的后果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1、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编辑|福建《政务新媒体》采编中心 柠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