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车管所办理年检,车辆如有违章记录,须先接受处理才能通过年检。多少年来,车主们对这种“游戏规则”已习以为常。
然而,武汉车主黄先生因未处理违章被拒年检后,认为这种“捆绑”方式违法,遂将车管所告上法庭。前天,黄先生拿到了判决书,法院一审判他胜诉。
违章未处理年检被拒
今年2月15日,黄先生带着他的鄂AUZ315小型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来到武汉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下称“车管所”),申请核发该车检验合格标志。
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黄先生,其小车有多起违章记录未处理,计算机登记系统拒绝为有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的车辆办理年检业务,拒绝为黄先生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车管所:电脑系统拒绝是不可抗情形
4月11日,黄先生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车管所的行为违法,请求法院确认责令车管所限期为他的车办年检手续。
车管所答辩认为,黄先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但该车有交通违章行为还未处理,全国统一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登记系统,拒绝为其车辆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无法打印相关证表。车管所无法为其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是受车管所以外的不可抗情形所致。
法院:处理违章和年检是“两码事”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是车管所的法定职责。黄先生在机动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向车管所提出年检申请,并提交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管所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为黄先生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院认为,车管所为黄先生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黄先生违章未处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没有因果关系。黄先生的车辆有违章未处理,交管部门应根据已收集固定的证据,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处罚,黄先生也应当自觉守法,主动接受违章处理。车管所以“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拒绝为黄先生的车办年检,违反了法律规定。
6月15日,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车管所拒绝为黄先生车辆年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车管所履行法定职责。
探讨: 违章处理和年检该不该“捆绑”
昨日,记者就违章处理和年检是否该“捆绑”一事,采访了一些车主。他们多数持反对意见,但也有一些车主认可。
“不应‘捆绑’,车辆检测是单纯的技术检验。”开车多年的吴先生认为,车辆的违章罚款,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处理。“但我以前遇到这样的情况,都是先处理再去年检,从来没想过告车管所,更没想到能告赢。”随机采访的10名车主中,有7人都赞同这种说法。
不过,也有市民认为,二者“捆绑”是对违法行为的有效制约,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追讨罚款,势必增加成本。
市民周先生说:“罚款的确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处理,但如果违法者就是不交,就要通过诉讼等程序实现。而且,车辆经常违章,如果不接受处罚就能年审,那谁来监管这些违章车呢?是不是会带来很多交通隐患?我认为车管所没错,这是体制问题。”
律师: 车管所不能为提高效率而越权
机动车年检“捆绑”交通违法罚款,在全国十分普遍。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这是行政机关为提高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利用其行政优势“搭车”。
刘源波说,根据***制定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车辆年审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从这个层面上讲,公安交通部门的做法正确。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车辆违法行为并不是车辆年检的必要条件。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刘源波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令形式颁布,是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较是上位法,两者抵触时应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准。因此,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年检先交违法罚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出现这种情况,就是行政机关利用其行政优势作出的一种‘搭车’行为,行政机关本身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但也越权了。”刘源波说。
链接: 全国已有多名车主状告车管所
2010年2月2日,汉口的陈先生开着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车,到车管所办理年检手续时,因其车辆有交通违章未处理,两次被工作人员拒绝。陈先生将车管所告上了硚口区法院。2010年12月23日,硚口区法院作出判决,车管所不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行政行为违法。
2009年6月,山东的郭先生办年检时,被宁阳县公安局交警队以“有违法信息记录未处理”为由拒绝。郭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2009年12月,宁阳县法院判决该县交警大队败诉,判令交警大队5日内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005年7月,广州的谭先生因同样的理由被拒办年检,将广州市车管所起诉。2006年1月,法院判决车管所败诉,责令车管所对谭先生申请年检的行为重新审核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这是正能量吗?尼玛肯定是了~
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打破某些集团的游戏规则
我单位的老帕沙特 月头去年检 上午年检合格通过了,回来下午出去办事,开到半路前轮的拉杆球头掉了,方向直接失灵,幸好开的慢没出事故,我想问 年检到底有意思吗
年检就是交点钱,,别的也就别想了。。。
潜规则啊
车管所:电脑系统拒绝是不可抗情形
这句话极其搞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