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起始于1920年代,是功能性照明的延伸。如今,景观照明已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发达国家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起步较早,大多处于比较完善的状态。那么,在这些国家的景观照明建设过程中,我们我们可以汲取哪些长处呢?灯光装置不同于普通照明,普通照明的作用主要是空间照明和光线营造,但是灯光艺术装置利用声、光、电的美学创作。
引导并合理规划景观照明
从总体上将,景观照明应与城市的功能与文化相契合的,其计划的制定与方案的策划应与城市属性想结合。英国政府早在1970年代便开始制定夜间照明计划,随后大批发达国家纷纷效仿,越来越多的政府开始制定景观照明计划。
以城市品牌经营景观照明
欧洲城市热爱对自身文化的宣扬与赞美,将景观照明与城市文化相结合,可以促进城市旅游的发展。
共同发展
国际城市照明联盟是一个欧洲主要城市联合成立的照明组织,旨在引领城市景观照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复原辽阔,省市众多,各地区之间可以相互协作,统一建设,从而促进共同的发展。
多种资金渠道相结合
在资金方面,国外景观照明建设大多由政府、商会、协会及相关利益机构共同承担,采用城市市场管理手段引入市场资金。此外,政府还将为私人建筑景观照明提供财政补贴,形成“以灯招商,以灯促商,以灯促商”的良性循环。
我国景观照明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仍然需要是冷静和理性。借鉴国外景观照明建设较早开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城市夜间照明的发展现状,提出一些适合我国国情的规划策略,会对我们的城市景观照明提出有效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