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法院与高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探索法律教学实践新模式,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加快培养锻炼专家型法官,11月21日上午,沙区人民法院在一楼大法庭公开审理了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新疆大学在校研究生、本科生、政法干警培训班学生一百余人现场旁听了法庭的审理。
本次观摩庭暨庭审教学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是现场观摩庭审。在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随着法锤一声轻脆的敲响,民一庭副庭长李勇刚按照民事案件审判流程组织开展庭审,在庭审过程中,主导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庭审结束后,是现场授课环节。李勇刚法官首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该院民事审判借贷案件的总体情况,介绍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在该院呈现的几个特点,一是借款数额逐年攀升;二是由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向小额借款公司向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转变;三是夫妻一方出具借条,而起诉方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的案件逐年升高;四是民间借贷案件表象下揭开的是买卖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等法律关系的面纱。同时也介绍了审判实务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相关情况,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结合观摩案件对涉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了说明,对法庭认证原因进行了解释,让同学们对整个案件有了一个直观的感受。最后,李勇刚法官还对同学们感兴趣的实务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新疆大学法学院李军教授对民间借贷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当庭讲授,并结合自己代理案件的经验,进行了精辟的点评,让同学们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务有机结合,以全新的视野再次学习民事法律知识。活动结束后,一名新大研究生表示:“在大学里,只是在课堂上听老师讲授相关知识,今天来到法院亲自感受司法实务,让我对民法法的知识掌握得更深入透彻,更倾向于实务,也更激发了我对民法的强烈兴趣,感谢沙区人民法院和新疆大学,感谢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学习平台。”
本次庭审观摩暨审判授课活动,以锻炼、培养法律人才为目的,以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方式为同学们上了一次内容丰富的公开课,教学形式新颖,是真正的体验式、参与式学习。此次活动是沙区法院与新疆大学共同培养锻炼法律人才的一项务实举措,独辟蹊径,为教学工作创新了方法,有利于学生们扩大视野,增长知识,也有利于专家型法官的培养、历练,推进了高校与法院的优势互补,收到了良好效果。
撰稿人:王建华、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