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教你打民事官司(一)之三:开庭时要注意的三件事

开庭时要带什么材料?开庭时要做什么?开庭审理的程序步骤有哪些?
上次课程,我们讲了打民事官司时起诉前的准备、如何办理立案手续以及开庭前的准备,不记得的小伙伴可以点这里复习(5分钟教你打民事官司(一):人格权纠纷之二——立案、请律师)
完成了上面的程序,就等开庭咯。
如果没有庭前调解,或者庭前调解不成功,开庭当天,就要按照开庭传票上写明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1)开庭时要带什么材料?
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开庭传票以及所有证据材料原件。注意,如果在开庭之前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的证据,开庭时再带过去说要提交新证据,除非对方说同意你提交,并且放弃举证期限,那么你这个新的证据材料就没用了。
(2)开庭时要做什么?
如果你请了律师,那么律师会告诉你具体的程序步骤。如果没请律师,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开庭前,书记员会宣读法庭纪律,告诉你开庭的时候要把手机关闭或者调成静音,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随意发言……总之,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官安排你发言的时候你才发言,别人发言的时候,你就算有再大的意见,都要等对方说完了,法官允许你发言的情况下才能说。在法庭上不听从法官的指挥,就是违反法庭纪律,轻则法官会训诫、警告你,重则还可能罚款、甚至司法拘留哦。
(3)开庭审理的程序步骤有哪些?
一般民事案件开庭,法官会先宣读相关法律规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收到开庭前法院的文书,还要问原告和被告对法官、书记员审理你们的案件是否申请回避(就是你是否认为法官和书记员等跟对方当事人有亲戚朋友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如果都没问题的话,那就开始庭审。
一般情况下,庭审主要有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几个环节。在“最后陈述”环节之前,法官都可以再次进行调解。
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会让原告先宣读起诉状,说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个时候,你是原告的话,就把起诉状念一遍就行了。随后,法官会让被告进行答辩。如果事先准备了答辩的材料,照着念就行了,没准备的话,可以根据原告起诉的内容,一项一项发表你的反驳意见。原被告各发表意见后,如果双方意见没有充分表达,法官还会组织双方再进行一轮或多轮的意见发表。在这过程中,法官可以向原被告发问。举证质证阶段。先由原告将所有证据出示,说明每一项证据证明什么,被告针对原告的证据发表意见(主要说你认不认可这个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方面发表意见);再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发表意见。法庭辩论阶段。通过前面的程序,法官会归纳出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由原、被告双方依次对焦点问题发表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法官可能会组织双方发表数轮意见。最后陈述。就是要求原被告最后再表达自己的意见,一般是一句话,要求法院怎么判。比如原告说: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可以说:请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注意:上面说的几个程序的顺序不一定是固定的,法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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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节课看点:开完庭法官就会马上判吗?法官说闭庭,复庭时间另行通知什么意思?怎样看懂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