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发展都是有规律的,一般来说,都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般很少有且一开就就体量庞大的,所以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各种政策的扶持,就像我们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遮风挡雨,保证我们能够健康长大。
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现在国家给出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税政策,降低了企业负担,对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一直以来,国家对于中小微企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规模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然,深圳顶呱呱小编还看到,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的改革力度还会更大,降低企业的运营承办,确保中小企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使得中小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健步前行,能够得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
日前,就有人提议,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将年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月销售额由3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为10万元。分级分类制定不同企业的“五险一金”缴费政策,适当降低缴费费率,以减轻企业负担。另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清理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全方位的来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负担。
当然,这几项目前还只是提议,还没有落实,所以中小微企业主只能先期待一下了,不过对于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我们还是要来多了解一下的,毕竟,切身利益相关。
http://szdgg一、增值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从2016年2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既然有这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我们要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中小微企业呢?区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有哪些呢?请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