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理公司登记变更的注意了,找人代签名可能罚款20万

2018年2月28日,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信息显示,广东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时提交了并非公司股东盖章或签字的虚假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二条第二款“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当事人在2014年2月8日向本局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时,通过提交伪造公司股东巨海公司、汇衡公司、邝毅、翁清和、翁德能、郭智雄、盖章或签字的《广东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六份《广东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于2014年2月13日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六十四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上述违法行为扰乱了公司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六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广东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处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广东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国内知名的全脑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研发和推广高新全脑教育模式,注重对左右脑的开发和使用的集团公司。目前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全脑(脑力)教育培训机构。
(粤罚汇)编辑: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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