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战略"十二条":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

《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主线,深入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抓手,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全面提 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保护制度完备、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
《实施意见》确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遵循国际惯例。充分吸收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通行规则和先进经验。二是聚焦重点。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反复侵权、 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 法。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尤其是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和普 法教育等活动。
《实施意见》提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家、本市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和知 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强化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注重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重点鼓励申请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工业品 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简化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流程,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探索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扶持专利运营服务机构做大做 强;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原则组建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竞争力 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建立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联盟),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相关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完善知识 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探索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好知识产权人才库, 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
《实施意见》还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加快推进上海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与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争取更多国家知识产权重大项 目落沪。推进知识产权改革试验,按照国家总体方案,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完善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充分发挥上海知 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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