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主要有:
1.承担的责任不同,共同借款人必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担保人只承担担保责任;
2.诉讼时效不同,共同借款人的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债权,对于担保人来说,一般需要在保证责任届满6个月内主张。
二、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年龄在30至60周岁;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户口在本县。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