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的情况有,被执行人出现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以及需要院长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进行批准,在实行拘留时需要告知被拘留人的法定权利等。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被执行人拘留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对被执行人拘留: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人民法院的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被执行人被拘留后仍然不还钱怎么办
被执行人被拘留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欠钱被拘留十五天后还不还钱仍然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并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三、被执行人可以被拘留多少天
被执行人可以被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十五天,不能连续拘留,可以多次拘留。 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