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药外贸企业办理经营许可只能二选一,8月1日后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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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拿到证了,这下可以继续经营了。”7月30日,深圳一家农药外贸企业负责人从深圳罗湖区经济促进局收到了期盼已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但看到证书上的内容后,他却高兴不起来了,因为证书上明确写着,经营范围: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这意味着,他的经营范围受到限制,原本业务里的限制使用农药类不能再继续经营了。
与此同时,另外一家外贸企业负责人向广东省农业厅提交了申请,也获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农药(仅供出口),意味着该企业可以经营所有类别的农药,但只能做出口,不能内销。
同为经营许可,为何一家经营范围受到限制,一家却不受限制?经营范围不受限制的为何又不能做内销?这两个证件到底有哪些异同?农药外贸企业到底该办理哪种许可证?
针对这些问题,7月31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广东省农业厅在深圳市易普乐化工公司举行了“农药进出口企业经营许可专题调研座谈会”,20多家深圳农药外贸企业代表参加。
一企一证,农药经营许可只能二选一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聚集了不少外贸进出口企业,农药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经营领域。据了解,不少农药外贸企业都已有十几二十年的发展历程,他们以出口原药为主,限制使用农药有一定比例。“越来越多的农药在国内限制使用了,但并没有限制出口。”一农药外贸企业负责人说。
但新《农药管理条例》下,不管内销还是外贸,经营农药都实行许可制度,这就意味着,农药外贸企业必须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继续经营。
对于农药外贸企业,目前可以有两种方式申请经营许可证,一种是向企业所在地提出申请,取得的是一般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虽不能经营限制农药,但可以同时做出口和内销;另外一种是省厅核发的仅供出口的许可证,可以经营所有农药,但不能做内销。也就是说,两个许可证各有利弊。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一个企业只能得到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因此,选择哪一种许可证就成为了农药外贸企业必须要做的选择题。
“对于我们来说,目前要考虑的是调整经营内容了。”上述在罗湖区管理部门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说,如果要出口限制农药,则要放弃已经拿到的,重新办证,但内销业务就不能继续了。
“或者可以重新注册一家公司,申请另一个证。”另一个外贸企业负责人提议说,两个企业两个证,经营范围有所互补,也不违反“一企一证”的原则。
仓储问题让外贸企业“很头疼”
除了办证,仓库也是令外贸企业“很头疼”的问题。“仓库对我们来说根本没有必要,租了也是资源浪费。”不少外贸企业都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要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而据外贸企业反映,他们的产品在交易时大多数由厂家发货,经海运代理,然后就装船出口了,不需要经自己的仓库。
对此,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严端祥表示,仓储场所是农药经营者必须达到的条件,绝对不能少。参与座谈的某企业负责人建议,因外贸企业的情况有点特殊,针对这一群体可以做一些调整,如办公场所也可以认定为经营场所,仓储场所不一定在本地,但在申请时须向省级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解释。
提醒:尚未办证的外贸企业请尽快提交申请资料
已经进入八月份,尚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外贸企业该怎么办?
“可以肯定的是8月1日之后,仍然接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办理。”广东省农业厅植保植检处负责人表示,农药经营者应抓紧时间申办。目前广东省农业厅所有办证窗口均已开放,接受全省经营者的办证申请。同时,广东省农业厅也已督促各地方管理部门全面开通受理窗口,并尽快处理申请。
按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作者丨南方农村报 李力嘉 董玉
编辑丨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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