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属关系公证认证书在哪里办的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
5.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6.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旅行证和其他可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7.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直系亲属有继承权吗
直系亲属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