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司法鉴定申请材料

伤残鉴定是获得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我们只有相关的伤残鉴定结果后,向劳动部门仲裁、交通事故理赔才会认定的,然后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来赔偿,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伤残司法鉴定申请材料的相关内容。
一、伤残司法鉴定申请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二、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好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自2014年5月20日起,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对一般肢体骨折采用内固定手术的受害人须在在二次手术后才允许进行伤残鉴定,外固定手术的需要将外固定去除后进行。脊椎和脑部损失至少需要6个月。
三、伤残鉴定标准分为几个等级
司法鉴定伤残鉴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分为十个等级。事故伤残司法鉴定的程序有: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书面通知鉴定结论等。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伤残司法鉴定申请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既不要过早鉴定,要不要太晚,一般等伤情康复稳定后,择日去进行鉴定,这样司法部门认可的程度高,鉴定结果也准确。